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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全省政务服务“就近办、自助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4-26 09:26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字号:   

闽审改办〔2021〕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为进一步总结推广厦门“e政务”自助服务模式,完善我省一体化自助服务终端体系,加快打造我省“马上就办”政务服务品牌,现将《推进全省政务服务“就近办、自助办”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省审改办 陈国典,0591-87063057

  省数字办 吴 阳,0591-87063501

  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推进全省政务服务“就近办、自助办”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我省政务服务“就近办、自助办”服务水平,打响数字福建“马上就办”政务服务品牌,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企业、群众需求,总结推广厦门“e政务”服务模式,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入驻“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实现“一机融合、一站通办、统一管理”。到2021年底,全省范围设置不少于2000台自助服务一体机(见附件1),逐步向使用需求量更高、应用针对性更强的地方倾斜,构建“15分钟便民利企服务圈”,打造“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模式,完善全省一体化自助服务终端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自助服务事项覆盖面。以便民利企为目标,不断简化、优化办理流程,推动重点领域、企业群众关注度高、办件量大的政务服务事项入驻自助一体机服务平台,实现自助办理。2021年底前,实现180个事项入驻自助服务一体机平台(见附件2)。2022年底前,推动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社保、医保、不动产、医疗卫生、教育、旅游等高频、重点领域的政务服务事项入驻自助一体机服务平台,并实现事项动态管理,大幅提升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理便利度。

  (二)建设省级自助一体机政务服务平台。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省级自助一体机政务服务平台。编制全省自助机软件接口标准规范及设备监测标准规范,统一规范福建省不同厂商的自助机中如指纹仪、摄像头、结果打印、二维码扫描等应用调用接口。建设全省自助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提供事项的登记、修改、查询、统计等功能,实现对全省自助机政务服务事项进行规范化、目录化、动态化集中管理。完善全省自助机公众服务统一门户,为公众提供前端界面统一风格,业务流程统一标准的自助机事项查询、事项办理等政务服务。建设全省自助机终端统一监测平台,实时采集全省自助机终端设备的位置信息、运行状态、业务办理、硬件使用、用户行为等信息,实现对全省自助机终端统一监测,统一管控。

  (三)打造统一的“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体系。推进对全省现有自助服务终端进行有效整合,构建全省统一政务自助服务品牌——“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体系。各级各部门根据全省自助机软件接口标准规范,改造升级目前自助机政务服务应用,整合并入省级自助服务一体机体系;对自助终端硬件设施有特殊要求且自助服务一体机无法满足的原有自助服务事项继续在原自助平台办理,并在今后具备条件时逐步完成改造整合。对新推出的自助办理事项,应优先入驻至统一的全省自助服务一体机体系。不再购置单部门自助服务终端,减少重复建设,逐步淘汰硬件配置较低、运行不畅、体验感差的自助终端。原有单部门自助服务终端在确保已开展的自助事项运行顺畅基础上,不再新增其他部门的自助事项。

  (四)推广设置便民服务自助站点。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加大站点设置力度,推进社会化建站模式,加快推广自助服务一体机政务服务模式,合理、精准设置便民服务自助站点,确保发挥出最大的便民服务效能。对现有自助服务终端进行有效整合,减少重复建设。根据入驻事项的应用场景和企业、群众的切身需求,按照目标要求积极推动便民服务自助站点进一步向使用需求量更高、应用针对性更强的地方倾斜,提升我省政务自助服务的便捷性,构建“15分钟便民利企服务圈”。

  (五)推动自助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基础上,细化梳理全省自助服务事项办理标准,规范服务事项名称、办理条件、材料要求、操作流程、审批标准、结果样式等基本要素,确保自助服务事项在全省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各设区市通过省级自助一体机政务服务平台调用部门数据接口,提供统一申报入口,实现自助服务事项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异地办理。

  (六)持续拓展自助端“跨省通办”。充分运用数字福建建设成果,进一步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的优势,加强与我省人员往来较多的省市对接与合作交流,集聚群众和企业异地办事难问题,着力打通省际政务数据壁垒,持续拓展自助端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进一步编制自助机硬件接口服务统一标准规范,推动更多高频事项入驻平台,提升“跨省通办”品质,提升跨区域政务服务水平。发挥我省闽台融合和数字丝路建设区位优势,探索推进自助机向港澳台地区和海外部署,发展跨境通办业务。

  (七)推进编制省级自助服务标准规范。推进编制全省自助一体机终端事项入驻标准,形成政务服务事项“自助办”标准规范,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马上就办”标准体系。建立完善全省自助一体机终端软硬件标准,规范自助机服务事项与硬件设备的交互方式,统一规范不同厂商的自助终端的身份核验、材料录入、结果打印、扫描支付等调用接口,为全省政务服务事项自助终端跨区通办,提供一致性的硬件服务支撑。

  (八)支持各地探索建设自助服务大厅。通过数据共享和人工职能技术的应用,实现办事材料的精简和智能审核,建立标准化、智能化、一体化的自助办理工作台,实现智能导办、视频咨询、人证核验、材料智审、自助交件、在线办理和呼叫服务等主题服务,具备申请人身份验证、材料提交和智能审核等功能,提供政务服务事项的自助办理,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在政府非工作时间不能办事的问题,打造综合性24小时无人值守自助办理大厅,实现政务服务“不打烊”。

  三、任务分工

  省审改办:负责复制推广“e政务”自助服务模式,协调各相关部门事项入驻自助一体机服务平台,规范入驻事项办理标准,推动自助服务一体机应用。牵头推进全省一体化自助服务事项入驻标准规范。

  省数字办:负责统筹协调各单位应用系统对接工作。组织评审和批复省级自助一体机政务服务平台项目。

  省经济信息中心:负责建设省级自助一体机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省社会用户和实名认证授权平台与各部门应用系统对接,编制全省自助机软件接口标准规范。

  省公安厅:负责开放共享户籍、交管等相关接口和数据信息,推动省、市、县(区)公安业务接入自助一体机便民服务站点。

  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为市场监管、税务、社保、医保、不动产、医疗卫生、教育、文旅、交通、公积金、住建等部门服务事项接入自助服务一体机提供所需的省级业务平台接口、数据信息共享。负责指导推进各设区市对口部门开展服务事项接入自助服务一体机。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在本地推广部署便民服务自助站点,进一步向人流密集区域及基层服务窗口延伸;负责推动本地区重点领域、企业群众关注度高、办件量大的事项入驻自助服务一体机;开展本地区现有各类自助终端及自助服务事项的整合工作,打造一体化自助终端体系;负责对本地自助服务一体机数据接口进行改造,对接省级自助一体机政务服务平台;负责对自助服务一体机的设备购置、技术开发、运维保障、日常管理及宣传推广等经费予以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e政务”自助一体化便民服务站点的建设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省直部门、各设区市政府要全力协调推进,将任务清单化,明确时间表,加强工作协调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深落细落实。

  (二)加大考核力度。省效能办、省审改办、省数字办对各级各部门政务事项的接入、运行和保障等工作纳入省政府效能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单位将进行通报问责。

  (三)拓宽资金渠道。充分发挥各设区市政府及社会力量,积极探索多元投资机制,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四)积极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将自助便民服务站的服务功能、应用成效、典型做法,进行多渠道宣传报道,提升广大群众的知晓度,培养群众使用习惯,不断提升公众的知晓度和应用率。

  (五)加强运营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加强自助服务一体机维护管理,确保已部署自助事项运行顺畅。合理部署服务站点,对实际办件量少、管理不善的站点实行末位淘汰,定期对站点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站点部署合理化、科学化。各地区运维技术人员要进行规范化日常站点巡检,建立快速反应故障处理响应机制,全力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附件:1.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建议布设台数

  2.入驻“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便民服务事项清单(180项)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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