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副厅级。设置6个内设机构,规格均为相当正处级,具体为:办公室、综合规划处、协调服务处、监测督导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处。
2024年8月,福建省委编办批复,福建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调整为:
一、开展全省民营经济和营商环境相关法规、规划、政策、标准和监测督导指标体系研究,参与相关平台建设运行管理。
二、开展全省民营经济和营商环境相关统计分析、编制发展报告等工作。
三、开展与民营经济发展相关的高标准市场体系、要素市场化等政策研究。
四、开展全省民营经济和营商环境常态化沟通交流、诉求处理、宣传推介等工作,参与相关重大活动。
五、承担推动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价及相关交易主体信用评价的事务性、技术性、辅助性工作。
六、承担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承担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日常管理工作。
七、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省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网上超市规范化运行。
八、完成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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