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项目技改贴息
细分措施
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增资扩产、就地改造提升,对符合条件的省重点技改项目固定资产贷款,省级给予年化2%、最长3年的贴息支持。
适用对象
福建省内(不含厦门市)实施的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工业领域设备更新、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产业基础能力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业园区标准化改造等;省委和省政府确定的其他事项。
申报条件
(1)项目需经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审核推荐,并列入省重点技改项目库。
(2)贷款用途须为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3)已享受国家发改委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专项资金补助支持的项目不可重复享受。
申报流程
(1)实施省重点技改项目的企业通过金服云平台提交项目固定资产贷款申请。
(2)合作试点银行受理、审批,与融资企业洽谈确定贷款利率并签订项目贷款合同(贴息期内按照扣减省级财政贴息后的实际利率执行)、发放贷款,及时通过金服云平台上传贷款信息。
(3)省财政厅、工信厅按照金服云汇总统计数据,适时向合作试点银行预拨贴息资金。
(4)次年初由省工信厅委托开展专项审计,按审计结果结算。
申请材料
无
申报平台
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
政策原文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福建省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的通知》(闽工信规〔2024〕14号)
联系电话
省工信厅投资处:0591-87430185/87812663
2.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
细分措施
支持中小微企业设备更新,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现有贴息政策基础上,进一步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叠加贴息支持。
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投资处:0591-87430185/8781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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