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台背景
为更好地适应人口老龄化、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形势要求,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基本保障需求,减轻失能家庭经济和事务负担,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福建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二、重要意义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夯实民生保障的关键一环,是我国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推动共同富裕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通过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失能群体提供稳定可持续的照护保障,提升失能群体获得感,减轻家庭负担。同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将有效带动养老、照护等多种服务业态发展,完善银发产业链,形成我省养老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目标任务
按照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坚持独立运行、多元筹资、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全省各统筹区稳妥有序分步分批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到2028年基本建立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覆盖全省职工和未就业居民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二)明确参保和筹资政策
1.参保范围。
2.统筹层次。
3.筹资标准。一是
4.筹资渠道。
5.征缴方式。
(三)明确保障范围和待遇政策
1.保障对象。
2.待遇基数。一是
3.支付范围。
4.参保激励。
(四)规范管理服务体系
1.规范评估和长护服务。
2.完善支付和基金管理。
3.优化经办和信息支撑。
4.支持发展和培育市场。
5.落实分工和协同推进。
四、执行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国家及各省市发展改革委
本省设区市发改委系统
省直厅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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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设区市发改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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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维护单位: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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