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城市更新成为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十四五”期间,我省实施城市建设品质提升行动,在补短板、惠民生、促发展上取得阶段性成效,城市高品质生活呈现新图景,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取得新提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的决策部署,系统开展全省城市更新工作,奋力开创具有福建特色的城市发展新局面,编制《福建省“十五五”城市更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编制依据及规划期
《规划》以《城市更新“十五五”规划》《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福建省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意见》为依据,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我省城市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规划引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保护第一、应保尽保、以用促保,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推动福建特色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全面对标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的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六个城市的要求,衔接国家规划,确定总体框架,同时结合我省城市更新工作实施意见的内容,逐项转化为具体任务部署,形成《规划》正文,包括9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规划目标。
第二至第七部分为重点任务。
第八部分为政策举措。
第九部分为组织实施。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国家及各省市发展改革委
本省设区市发改委系统
省直厅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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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维护单位: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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