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州市坚持“互联网+”改革和数字赋能,持续改革创新,以不动产登记“即时办结、一趟不用跑”为目标,加快推进智能网办,不断提升企业群众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实现登记财产服务更加高效,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二、主要做法
(一)以技术创新促便捷,搭建平台“智慧办”
一是升级网上申请平台,提升“一窗办理”。在推出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平台,实现不动产信息查询、交易管理、计缴税费、不动产登记业务线上线下“一窗服务”基础上,拓展网上办事的内容,应用闽政通实名认证体系、强化信息交互、电子签章、智能化比对、数据感知共享、网上支付等,实现企业群众1次申请,共享数据智能填充、电子证照智能关联,全程零材料、零跑腿、零见面,网办操作更为智能便捷。
二是搭建抵押直连平台,推行“不见面网办”。通过强化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银行信贷系统业务协同,申请人贷款时,即可同步办理抵押,企业、群众、金融机构全程零跑腿、零纸质、零见面,全天随时随地可办理。目前,全市抵押“全程不见面网办”模式已覆盖90家银行、2家保险公司。
三是建设智能审核平台,实现“秒批秒办”。在抵押直连的基础上,建立智能化审核规则库,通过数据自动匹配、规则校验、二次确认、密钥加密、事后质检等,推动不动产登记智能化辅助审核。
(二)以整合流程提效能,推进业务“一窗办”
一是部门联办,二手房转移“一件事一次办”。打破部门壁垒,把二手房转移涉及不同部门的办事项目融合成“一件事”,通过数据互联互通,触发部门的联合审核,全线办结,推行“多头跑”变“一窗办”的“二手房登记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将网签、开具家庭住房登记信息、计缴税费、水、电、气、广电过户、公积金提取等13个事项,融成组合链条,依托福州市政务数据汇聚平台、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税务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联办.
二是业务合并,同一标的“同步办”。全面梳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对同一标的,涉及不同申请人,但关联密切的不同业务,按照“一件事”的标准,全面实行并办。如:二手房转移登记可与抵押、解押、抵押变更、土地划拨转出让、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等多项并办。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可与抵押预告转本登记、强制转移等合并办理。通过并办,最大限度地精简环节,减少材料和跑腿次数。
三是并联审核,常态化“交地即发证”。依托容缺受理、提前介入、并联审核、数据共享等方式,实现国有出让地在交地时即办结首次登记手续。在土地拍卖后即主动对接,提供拍地至办证全流程办事指引,将权籍调查和首次登记合并办理,实现常态化实行交地即发证,年均办理449万平方米。
(三)以便民利企为导向,优化服务“方便办”
一是推动“多测合一”落地实施。出台《福州市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程》,统一测量标准,从而解决因《房产测量规范》和《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不一致导致的规划和产权登记面积不一致的问题,1次测绘,1个面积,实现规划和房产的房产楼盘预测面积、房产实测面积、规划证图纸测算面积、规划核实竣工测量面积四个面积结果的统一。落实“多测合一”,不仅有效节约建设单位审批时间,加快办证速度,而且引导绿色、宜居建筑设计,避免邻里纠纷。
二是创新“地籍图查询”查房看地服务。在官网上线地籍图公开查询系统,公众登录官网“地籍图查询”,足不出户,通过线上地图点一点、随意勾绘区域即可查看地块和在售楼盘等,可看可查可打印,快速便捷,权威可靠。将预售楼盘实时信息、登记宗地、可办证楼盘信息叠加整合在地籍图上向公众开放,实现地籍图上查房看地,进一步提高依规可公开的信息透明度。
三是推行“带押过户”新模式。开展涉及银行抵押贷款的二手房“带押过户”新模式。申请人办理按揭贷款的二手房买卖时,买卖双方无需先筹措资金解押,即可在“带押”情况下完成二手房转移登记、买方新的抵押放款等多个办理环节,“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次办理”,全程无缝衔接、降低交易风险,提高带押房屋的流通性,助推形成安全活跃的交易环境。
三、取得成效
一是实现套餐集成。以“智慧登记”为支撑,持续改革创新,优化集成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平台,共办理网上申请近280万件。今年上半年,推出“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实现只需1个窗口,24小时内办结。
二是实现流程精简。以“即时办结、一趟不用跑”为目标,深化与银行信贷系统数据共享和流程整合,推行抵押登记“全程不见面网办”,办事时限从直连前的3个工作日压缩至24小时内。目前全市近520家营业网点,超过87%的抵押业务已畅行该模式,年均开展抵押登记7.5万次、服务企业融资超过2500亿元。
三是实现审批智能。全自动“网上秒批”为目标,防范审核人员人工比、肉眼看可能带来的登记风险,在不动产登记受理审核的各环节,应用智能辅助审核。目前已实现4项业务全流程无人工干预、全自动“网上秒批”,其中解押仅需10余秒,抵押2分钟左右即可自动办结。此外,智能审核应用在房源核验、是否可售、网签、申请人家庭住房套数认定等各环节中,辅助人工审核,提高工作效率。
国家及各省市发展改革委
本省设区市发改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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