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出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业务

发布时间 : 2023-04-12 19:3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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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情况

现行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模式主要是“报销制”,购房职工需先自筹资金支付首付款,办理购房手续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职工筹款压力较大,一定程度影响了购房意愿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系统聚焦民生保障和助企纾困,积极探索,对购房提取业务进行优化升级,实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预付制”,即缴存职工在符合提取条件前提下,可授权公积金中心将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划归开发商冲抵购房首付款,有效缓解购房首付款筹款压力。

二、主要做法

1.办理程序更利民。一是明确业务适用范围为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缴存中心规定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共有产权房、限价房以及其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且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积金中心已办理楼盘报备并签署《承诺书》。二是办理程序、提取材料以最便捷、最简化为原则,在提取额度不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的前提下,通过推行线上办理、容缺后补、授权查询,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

2.支付方式更便捷。住房公积金直接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免去以往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再转账支付购房首付款的中间环节,提升购房职工办事便捷度。

3.资金安全有保障。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至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受预售主管部门监管,有效保障资金安全。

三、取得成效

截至2023年2月中旬,全省共1130个开发企业与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签订了《承诺书》,惠及1240个楼盘,累计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26884笔、31.2亿元,支持购房19333套,涉及购房金额296.1亿元,购房职工无需先行自筹资金,有效缓解职工购房资金压力,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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