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实行农机补贴产品资质条件市场化改革

发布时间 : 2022-05-23 11:0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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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背景情况 

  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要求,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的产品需取得农机产品推广鉴定证书。但我省农机推广鉴定能力占中央及省级品目总数的比例不足15%,鉴定能力范围之外的企业产品无法获证、无法列补。农机生产企业到外省开展农机产品推广鉴定,需要农业农村部或省级主管部门的协调,但因财政资金不足,外省一般不予鉴定,部总站鉴定排队时间则需两年以上。企业研发的适合我省丘陵山区特色农业机械化需求的新产品,要列入补贴需要制定推广鉴定大纲,得到补贴至少需时两年以上。

  二、主要做法 

  1.采信第三方产品检验报告农机产品不再需要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的农机推广鉴定证书,可采信取得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对有问题的、有举报投诉的检验报告,及时移交质监部门。

  2.强化农机经销企业的监管。加强农机经销企业的监管,要求农机经销企业完整保存与生产企业的进货、销售、资金往来等凭证资料,及时向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补贴比例过高等相关情况。同时,要求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核查分析农机经销企业提供报告的材料,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相关防范措施。

  3.加强异常情况的监测预警。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补贴申请受理、补贴机具核验等环节,加强对购机者购置地区适应性差机具、同一产品或同类机具短期内出现大批量购置等异常情况的监测监管。同时,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充分运用补贴系统的监测功能,重点监测预警补贴比例过高的产品及档次、补贴申请增长较快的产品及档次、档次中一款产品销售占比较高等情况,及时调查发现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

  4.加大补贴机具核验力度。各县(市、区)农机化主管部门按照补贴机具核验制度,认真开展补贴机具日常核验工作。设区市农机化主管部门每年开展2次以上补贴机具抽查核验,实现辖区内县(市、区)抽查核验全覆盖。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每年对重点县(市、区)开展1次以上补贴机具抽查核验。

  三、取得成效 

  一是营造了公平竞争环境。有效解决了特色农机具无法鉴定而无法列入补贴的问题,降低了企业列入补贴的门槛,让更多适用、可靠的农机产品进入补贴产品市场,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作用。二是提升了丘陵山区农机化水平。采信第三方产品检验报告,将我省丘陵山区先进适用农机纳入补贴范围,发挥了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降低购机者负担,促进我省先进适用农机推广应用,有效解决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短板问题。三是减轻了农机企业负担。农机产品只需要提供第三方产品检验报告即可申请列为补贴,简化了农机产品列入补贴的前置条件,有效减轻了生产企业获得鉴定证书的成本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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