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15-05576
- 文号:闽发改网交通〔2015〕169号
- 发布机构:省发改委
- 生成日期:2015-09-18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西高速公路网泉厦漳城市联盟路泉州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西高速公路网泉厦漳城市联盟路泉州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闽发改网交通〔2015〕169号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你委《关于呈报海西高速公路网泉厦漳城市联盟路泉州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泉发改审〔2015〕87号)及有关附件均悉。经研究,对该项目可研批复如下:
一、泉厦漳城市联盟路泉州段是海西高速公路网“三十三联”和“三环”中泉州环城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布局,加强闽南金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加快泉厦漳同城化进程,同意建设海西高速公路网泉厦漳城市联盟路泉州段工程。
二、项目起于福田枢纽互通与晋石高速围头疏港支线相交,经晋江永和镇、安海镇、东石镇,跨安海湾至南安石井镇,在石井镇促进村附近设促进枢纽互通与南安至石井高速公路(泉州环城高速公路)十字交叉,终于石井镇坂头村(与厦门交界处),与厦门海翔大道巷东互通相接。路线全长27.94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33.5米,其他技术标准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全线在福田(枢纽)、永和、东石、促进(枢纽)、院前等5处设置互通式立交,设置主线站1处,其中院前互通为主线站外设置。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3.68亿元。资金来源为省、市自筹及银行贷款。
四、项目建设单位:泉州市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年限:3年。
六、项目已按规定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请按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做好节能工作。
七、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风险等级为低风险,下阶段严格落实评估报告提出对策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发改网交通〔2015〕169号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你委《关于呈报海西高速公路网泉厦漳城市联盟路泉州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泉发改审〔2015〕87号)及有关附件均悉。经研究,对该项目可研批复如下:
一、泉厦漳城市联盟路泉州段是海西高速公路网“三十三联”和“三环”中泉州环城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布局,加强闽南金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加快泉厦漳同城化进程,同意建设海西高速公路网泉厦漳城市联盟路泉州段工程。
二、项目起于福田枢纽互通与晋石高速围头疏港支线相交,经晋江永和镇、安海镇、东石镇,跨安海湾至南安石井镇,在石井镇促进村附近设促进枢纽互通与南安至石井高速公路(泉州环城高速公路)十字交叉,终于石井镇坂头村(与厦门交界处),与厦门海翔大道巷东互通相接。路线全长27.94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33.5米,其他技术标准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全线在福田(枢纽)、永和、东石、促进(枢纽)、院前等5处设置互通式立交,设置主线站1处,其中院前互通为主线站外设置。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3.68亿元。资金来源为省、市自筹及银行贷款。
四、项目建设单位:泉州市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五、项目建设年限:3年。
六、项目已按规定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请按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做好节能工作。
七、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风险等级为低风险,下阶段严格落实评估报告提出对策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