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13-04655
  • 文号:闽发改农业〔2013〕622号
  • 发布机构:省发改委
  • 生成日期:2013-07-18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九龙江防洪工程龙岩段(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九龙江防洪工程龙岩段(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九龙江防洪工程龙岩段(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13-07-22 09:36

闽发改农业〔2013〕622号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求批复九龙江防洪工程龙岩段(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发改农业[2013]11号)及相关附件悉。建设九龙江防洪工程龙岩段(一期)项目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流域防洪体系,提高新罗区、漳平市的防洪减灾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经研究,现将九龙江防洪工程龙岩段(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新罗区、漳平市。

  二、项目业主:龙岩市堤防管理所。

  三、建设内容和设计标准:

  (一)建设11段防洪堤,总长22.121公里,其中新罗区3段9.403公里(苏坂堤段4.118公里、捷步堤段3.830公里、王庄堤段1.455公里),漳平市8段12.718公里(芦芝堤段1.183公里、暖州堤段1.621公里、利田堤段1.189公里、梧溪堤段0.290公里、珍坂堤段1.116公里、仓坂堤段1.710公里、下林堤段1.579公里、上坂堤段4.03公里)。

  新建排水闸2座(漳平市芦芝堤段),排水涵洞19个(新罗区9个,漳平市10个),旱闸2座(新罗区苏坂堤段)。

  (二)设计标准:新罗区王庄、漳平市芦芝堤段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相应堤防工程、排涝水闸工程的级别为3级;其余堤段防洪标准均为20年一遇,相应堤防工程、旱闸工程的级别为4级。

  排涝标准市区及县城区按10一遇最大24h暴雨遭遇外江同频率洪水不漫溢标准设计。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7242万元,其中新罗段22421万元,漳平段14821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投资补助外,其余由新罗区、漳平市负责筹措解决。

  五、建设年限:总工期按16个月控制。

  六、节能审查意见: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方案,随文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七、其它事项:

  (一)请项目业主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优化项目设计,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上报审查审批。

  (二)请项目业主按照环保、水保的批复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用林报批工作。

  (三)请新罗区、漳平市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项目业主应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doc

           2.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doc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发改农业〔2013〕622号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求批复九龙江防洪工程龙岩段(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龙发改农业[2013]11号)及相关附件悉。建设九龙江防洪工程龙岩段(一期)项目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流域防洪体系,提高新罗区、漳平市的防洪减灾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经研究,现将九龙江防洪工程龙岩段(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新罗区、漳平市。

  二、项目业主:龙岩市堤防管理所。

  三、建设内容和设计标准:

  (一)建设11段防洪堤,总长22.121公里,其中新罗区3段9.403公里(苏坂堤段4.118公里、捷步堤段3.830公里、王庄堤段1.455公里),漳平市8段12.718公里(芦芝堤段1.183公里、暖州堤段1.621公里、利田堤段1.189公里、梧溪堤段0.290公里、珍坂堤段1.116公里、仓坂堤段1.710公里、下林堤段1.579公里、上坂堤段4.03公里)。

  新建排水闸2座(漳平市芦芝堤段),排水涵洞19个(新罗区9个,漳平市10个),旱闸2座(新罗区苏坂堤段)。

  (二)设计标准:新罗区王庄、漳平市芦芝堤段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相应堤防工程、排涝水闸工程的级别为3级;其余堤段防洪标准均为20年一遇,相应堤防工程、旱闸工程的级别为4级。

  排涝标准市区及县城区按10一遇最大24h暴雨遭遇外江同频率洪水不漫溢标准设计。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7242万元,其中新罗段22421万元,漳平段14821万元。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投资补助外,其余由新罗区、漳平市负责筹措解决。

  五、建设年限:总工期按16个月控制。

  六、节能审查意见: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方案,随文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七、其它事项:

  (一)请项目业主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严格履行建设程序,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优化项目设计,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上报审查审批。

  (二)请项目业主按照环保、水保的批复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用林报批工作。

  (三)请新罗区、漳平市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项目业主应严格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及其配套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批复附《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的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招标事项的,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doc

           2.招标事项核准决定书.doc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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