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共有小型水库24座,其中小(1)型6座、小(2)型18座,水库总库容2196万立方米。近年来,洛江区按照“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在推行社会化管护、切实转变小型水库设施管理从“散乱”到“规范”的同时,持续加强队伍、制度建设,落实资金保障,提升信息技术在水库运行管理的应用,进一步推动小型水库设施管护从“业余”向“专业”提升。
1.落实责任机制,提升物业化管理实效。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主体,对全区24座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进行划界,明确乡镇承担管护主体责任,委托第三方物业化管理单位落实日常管护工作。落实24个水库安全管理(防汛)“六个责任人”77人,其中政府责任人15人、主管部门责任人7人、管理单位责任人21人、行政责任人15人、技术责任人6人,巡查责任人13人,确保每座水库均有监管巡护人员。出台执行《洛江区小型水库物业化管护服务考核标准》,对巡查巡视、险情处置、日常管养、违法行为发现与上报处置、业务培训等环节明确要求与操作规范,将责任监督落实到人,持续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
2.强化信息赋能,提升水库运行管理能力。应用省级水库运行管理信息平台系统,完成24座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全覆盖安装,实现水库库容、水位、雨情、视频监控等重要信息全天候实时监测。构建智慧水利体系,建设洛江区洛阳江数字孪生流域智慧监管平台,将水库库容、水位、雨情等运行信息纳入平台实时数据监管预警,结合洛阳江数字孪生流域平台联动处置中心河湖随手拍模块的群众举报反馈渠道,提升险情和违法行为的发现率,由区级联动处置中心开展统一调度,通过配发工单、短信提醒等及时通知农水局、属地乡镇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迅速做出反应处置,有效提升异常情况快速识别、快速预警、快速响应处置能力。
3.强化资金投入,保障水利设施安全运行。逐年扩宽管护经费来源,除全额落实中央、省级、市级下达的各项管护资金外,洛江区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小型水库管护人员经费,并建立小型水库维修养护滚动基金,用于临时出现的大修和抢修。5年来,全区共投入维修管护经费1000多万元,为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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