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三个强化”推进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管护工作
时间: 2024-11-20 11:36

  为贯彻落实《集美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集府办〔2022〕20号)文件精神,厦门市集美区以“三个强化”为抓手,建立和完善我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管护体制,确保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安全运行、发挥效益,全面提升基层卫生公共服务和社会会管理水平。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厘清管护权属

  集美区卫健局制定下发《集美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管护细则》,梳理集美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清单,明确管护对象、管护主体、所有权归属、直接管护责任人等。集美区卫健局作为行业监管责任单位,管护对象包括卫生院和卫生所。卫生院作为辖区卫生所的管护工作责任主体,统筹抓好管护工作的组织推进。各卫生院均成立了本单位基础医疗设施管护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基础医疗设施管护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

  (二)强化经费投入,规范经费支出

  各卫生院将基础设施的维护纳入预算,规范资金支付程序和手续,确保公共基础设施修缮、运行维护等资金合理合规使用,确保公共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及时到位。根据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进一步完善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集府办〔2017〕30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村卫生所的人员经费保障与机构运行补助机制。政府安排专项补助经费用于村卫生所水、电、信息网络正常运行。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来源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经费、一般诊疗费以及各级政府专项补助经费。将村级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关经费、各种政策性补助经费以及政府专项补助经费,交给卫生院统一管理,全部用于村卫生所人员经费和运行管理。

  (三)强化日常维护,保障有序运行

  各卫生院定期组织相应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基础设施进行看管与养护,做好日常维护记录,对于破损的设施和设备按程序进行及时的维护和更新。根据《集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修订完善卫生健康系统采购项目制度的通知》,加强医疗设备、货物及服务项目、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同时,对管护对象的医疗设备进行建档,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使用。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我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管护体系,规范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管护网络建设,提升农村基层公共设施管护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管护细则,完善管护职责和监督制度,创新管护机制。

来源:厦门市集美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