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渔港管护案例
来源:秀屿区人民政府 时间: 2022-08-19 09:06

  秀屿区渔港建设上基本形成了以平海一级渔港、石城一级渔港为主体,其它二、三级渔港为补充的渔港群体系。根据渔港管护要求,编制完成管护责任清单,对辖区的9个渔港列入管护目录。出台了《秀屿区渔港日常管理与维护办法(试行)》,将渔港管护细化为主体项目维护、日常保洁及港内渔船管理等三类,厘清管护要求。具体做法如下:

  一、做好摸底调查,厘清管护范围。今年年初根据《秀屿区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政〔2021〕34号)要求,我区于2月份完成了管护责任清单和管护试行方案编制工作。厘清管护责任清单共9个渔港。同时结合我区渔港实际情况,初步确定全区渔港基础设施管护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渔港码头、港池、防浪堤等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二是渔港内垃圾、油污收集清运、生活污水、公共厕所、绿化亮化等环境卫生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三是渔港区内停泊渔船的日常管理等。

  二、明确管护责任,建立试行机制。依据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渔港经营管理办法(修订稿)》《渔港公益性设施管护指南(初稿)》及秀屿区关于渔港基础设施管护的要求,于2021年6月份出台《秀屿区渔港日常管理与维护办法(试行)》,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管护责任。把渔港的管护分为主体项目维护、日常维护及港内渔船管理等三类,由我局、镇村及渔港公司依据职责进行管护。

  1.渔港设施主体维护方面。通过积极申报《福建省沿海渔港布局与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的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投入,对之前建成的渔港进行整治维护。我区共有7个渔港项目计划开展整治维护,2个渔港计划进行渔港升级。列入规划的渔港将开展对防波堤、码头、护岸、港池航道锚地疏浚等主体和配套设施的整治维护,解决渔港码头损坏、港池淤积等问题。目前,已于2020年陆续开展整治维护前期工作,在实施后将很大程度完善渔港设施主体。

  2.渔港设施日常维护方面。一是设置环保设备设施。根据码头地域和泊位情况,由乡镇及渔港公司在渔港范围内设置合理数量的垃圾桶、油污回收桶等污染物(废弃物)回收设备,要求渔船上的污染物(废弃物)容器定期向码头指定地点排放。目前,我区二级以上渔港均已根据要求配备油污回收桶,并有专业的油污处理公司统一回收处理。二是加强渔港环境管理,对渔港范围内的场地进行日常维护,由村里安排专人专车定期清扫、清理、清运,保持渔港的整洁、美观。目前,我区渔港均有专人负责渔港的保洁工作。同时在渔港显著位置,设置宣传板等,不断提高船东、船长、船员及渔港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三是对特殊作业采取必要措施。要求船舶在码头停泊修理时要做好防污染措施,停泊港内的船舶开展洗舱等会产生污染的作业时,要经过批准后方可进行,同时要采取有效的安全和防污染措施。

  3.在港渔船管理方面一是由执法大队加强隐患排查,做好源头管控,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渔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通导消防救生设备配备使用、职务船员配备、进出港报告、擅自港内明火作业等情况。强化执法监管,落实渔船管控,今年累计开展安全执法巡查335次,出动人员957人次,检查渔港沃口463个次,检查渔船957艘次。二是强化渔船“渔港通APP”安装使用。贯彻落实渔船进出港报备制度,在平海镇一级渔港设立渔船进出港报告点,每日通过专人对“渔港综合管理系统”、“北斗定位系统”APP系统进行查询,每天填报《各市(县、区)局当日检查海洋渔船信息汇总表》《海洋渔船每日检查信息登记表》,在微信群内对查询结果进行通报,督促各船东船主落实进出港报告,保障港内渔船日常秩序。今年,对未落实进出港报告和靠近重点海域的渔船,依法责令停航6艘次,来队接受法律教育、观看警示安全教育片等30多人次。

  (三)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建管意识。夯实管护意识,坚持建管并重的思想,建立“管护一体”模式。根据《秀屿区加快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正在建设的东岱三级渔港、计划升级的小日二级渔港等项目,进一步落实渔港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做好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卫生保洁、渔船管理等工作。在后期验收时同步验收管护体制,切实摒弃重建设轻管理的思想,把渔港管护与建设摆上同等重要位置,建管并重,为创建平安秀屿奠定基础。

来源:秀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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