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1-00369
  • 文号:闽发改法规〔2021〕692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1-12-07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审批、核准、节能审查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审批、核准、节能审查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审批、核准、节能审查文件格式文本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 2021-12-17 09:34

各市、县(区)发改委(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审批局:

  为进一步规范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节能审查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4号令)等有关法律规章规定,制订审批、核准、节能审查文件格式文本,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印发的审批、核准、节能审查文件格式文本,适用于省发改委审批、核准或进行节能审查的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市、县(区)投资主管部门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审批局在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进行项目节能审查时,可以参照本格式文本。

  附件:

  1.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复函)

  2.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复函)

  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复函)

  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项目核准的批复

  5.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市、县(区)发改委(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审批局:

  为进一步规范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节能审查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号令)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4号令)等有关法律规章规定,制订审批、核准、节能审查文件格式文本,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印发的审批、核准、节能审查文件格式文本,适用于省发改委审批、核准或进行节能审查的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市、县(区)投资主管部门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审批局在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进行项目节能审查时,可以参照本格式文本。

  附件:

  1.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复函)

  2.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复函)

  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复函)

  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项目核准的批复

  5.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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