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300-2020-00275
- 文号:闽发改生态〔2020〕56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0-09-16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的通知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各设区市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交建局、资源生态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要求,我们编制了《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设区市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交建局、资源生态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要求,我们编制了《福建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19-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