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主要位于石鼓镇和岵山镇,规划总面积2805.48公顷,结合永春芦柑特色产业资源、生态旅游资源、文化旅游资源,做强做优永春芦柑产业,不断提升永春芦柑的核心竞争力,构建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农产业体系。示范园以县国有农场为抓手,下辖猛虎、天马2个千亩级柑桔场以及绿源柑桔苗木繁育场,培育引进聚富果品、阳升农业等15家龙头企业,柑桔类产量5725吨,销售总产值增加到10亿元以上。
一、以“科技赋能”为导向,做好芦柑 “转型”文章
一是实施“芦柑+科技”。引进开发先进农业科技技术,推动芦柑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先进工艺技术与农业设施装备,实现技术集成与改造,全面提升芦柑配料生产、加工的装备化与智能化,实现产业园内芦柑生产自动率达到80%以上。依托芦柑科技小院、柑桔种质资源圃,推进无病苗木培育研究,福建永春芦柑科技小院被授予“2021年度福建省优秀科技小院”。
二是实施“芦柑+互联网”。培育农业新型业态,推动芦柑电子商务发展,加快芦柑进城的专业化电子商务平台和工农产品网络直销基地建设,构建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物流配送体系。建立一套完整的芦柑电子商务网络,实现从原材料查询、采购、加工、产品展示、订购到出口、储运以及电子支付等一系列的贸易活动,并配合体验店的建设解决传统商务活动的时空障碍,减少流通环节,实现芦柑产业的快速、高效、健康发展。
二、以“标准龙头”为主线,做好芦柑“强基”文章
一是聚焦绿色发展。示范园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比例达95%。示范园内“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占比100%,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增长11.5%,农业多功能拓展带动农民就业1160人,农产品加工增值率1.8倍,电子商务带动特色农产品销售占比25%。
二是聚焦龙头企业。着力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以芦柑种养结合、精深加工为切入点,推进芦柑产业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开发,引导主体产业集聚发展。当前,示范园内基地生产标准化占比78%,基地生产品牌化占比92%。同时,以福建省永春聚富果品有限公司、福建省永春县阳升禽畜有限公司芦柑等15个重点龙头企业为主,建立芦柑同业工会,加强芦柑产业在企业之间的聚集发展,增强产业整体发展力。
三、以“产销联营”为引领,做好芦柑“效益”文章
一是创新联营合作方式,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方式带动农户持续增收。省级龙头企业永春聚富果品有限公司通过“农户土地入股基地+农户保底分红”生产经营模式,吸引园内1000多户农户的4300多亩入股生产基地,每亩保底分红300元,二次分配每亩50元,已保底分红130万元,分红超21万元;同时,公司还带动周边村庄、乡镇及全县柑桔基地5万多亩,直接解决就业人员1120人。
二是拓展产销供应关系,创新发展订单,引导龙头企业采用“公司+基地”“公司+加工厂+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建立长期稳定购销关系。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示范园内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占比60%,带动农民增收8065元/人。
四、以“复耕种植”为平衡,做好芦柑 “非粮化”文章
一是全面落实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将任务指标按季节、分品种细化分解落实到村、落实到户到田,确保粮食指标完成。实现全县2022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 21.36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8.84万吨以上。二是因地制宜地推进撂荒地复耕。按照“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原则发展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等,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三是落实各项优惠扶持奖励措施。实行撂荒地复耕种植粮食相对连片10亩以上,市级每亩补助1200元;连片种植水稻、甘薯、玉米、花生等粮油作物100亩以上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或农业企业,给予每片补助3万元;研究出台退果(茶)种粮优惠政策。对退果(茶)种粮连片1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补助1000元等政策。
下一步,永春县将继续坚持以科技赋能为发展支撑,通过优品牌、稳基础、强链条、抓融合,以芦柑产业全链式发展为抓手,全方位高质量持续推进农村产业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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