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十四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发改生态〔2022〕87号),按“成熟一批,验收一批”原则,经各设区市初审及委托第三方机构复核,现对拟通过验收的16家循环化改造园区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为发挥社会和界的监督作用,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质疑,请于6月5日前将有关情况和证明材料传真至有关部门(来信请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省发改委环资处传真:0591-87063218
省工信厅节能处传真:0591-87844305
附件:2026年福建省拟通过验收的循环化改造园区名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
附件
2026年福建省拟通过验收的循环化改造园区名单
罗源湾经济开发区
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
华安经济开发区
南安经济开发区
泉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光泽工业园区
松溪城东工业园区
福建邵武经济开发区
政和经济开发区
莆田市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明溪经济开发区
福建泰宁工业园区
福建建宁工业园区
福建将乐工业园区
福建清流工业园区
大田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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