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管理规定》,中心向第三方供应商购买数字福建立法前期项目服务,采取书面询价方式,由最低报价供应商提供该项目服务。2025年8月5日,中心向3家供应商发出询价函。至报价截止日(8月7日),共收到3家供应商密封报价函。8月8日,在省发改委机关纪委派员监督下,询价小组现场开启密封函,公布各供应商报价情况。其中,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报价183900元,福州大学报价181000元,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182300元。
经询价小组现场确认,确定由报价最低的福州大学为数字福建立法前期项目服务供应商。
现将此次询价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凡对此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联系姜同志(电话:0591-8706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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