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更好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发展改革工作实践,进一步打造党的创新理论研究高地,现就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有关重点课题向社会公开征集承担单位,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学笃行阐释习近平经济思想,深度挖掘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研究全面深化改革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推出一批有深度、有分量、有说服力的理论研究成果,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单位须具备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和物质条件,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申报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申报课题研究,精心组建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原则上要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的专业技术职称,在课题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位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
3.课题执行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研究成果为1篇1.5-2万字(超出不限)的综合性研究报告、1篇3000字左右的中间成果报送文稿。研究成果应为原创性成果,知识产权归福建省发改委所有。
4.课题相关成果经福建省发改委审核后由课题承担单位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基地名义发表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和《求是》杂志)、《福建日报》理论版、《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等报纸刊物或中央、福建省级内参,具体形式不限(理论文章、研究成果、政策建议等)。
三、相关安排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重点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书由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一式3份(另附电子版光盘),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送至福建省发改委经济研究室,信封上请注明“课题申报”字样及申报单位名称。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3.福建省发改委将委托福建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对课题申报书进行审核,按程序择优遴选,并与入选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4.每个课题经费资助15万元(具体项目见附件1),分三次拨付。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8号 福建省发改委经济研究室
邮政编码:350003
联 系 人:房诚恺 张沁
联系电话:(0591)87063550 87063217
附件: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重点课题项目
2.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课题申报书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0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