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十五五”数字福建规划》
时间: 2026-07-02 10:03

近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通知

公布了《“十五五”数字福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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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五五”数字福建规划》的通知

闽政〔2026〕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十五五”数字福建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十五五”数字福建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数字福建建设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加快打造数字福建升级版,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26—2030年。

一、发展基础和目标

(一)发展基础

“十四五”期间,福建先后承担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试点省份、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数字中国建设综合试点等试点任务,加快推进数字化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力升级数字基础设施,双千兆能力进一步普及,网络覆盖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全省算力“一张网”;加速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基本构建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率先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公共数据省域运营指数排名全国第一;持续激发数字经济发展动能,完成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福建)目标任务,全省数字经济规模达3.4万亿元;稳步提升数字政府服务效能,基本形成“1131”数字政府基础平台体系,数字政府服务能力连续三年获评“卓越级”,省级政府网站连续四年蝉联全国第一;深化数字社会建设,推出教育、医疗、文化、社会保障、生态文明等一批普惠便民的数字化应用,落地全国唯一的数字乡村发展先行区;优化数字化发展环境,率先出台《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连续高标准举办五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全省信息化综合发展水平稳居全国前列,数字政府服务能力、数字经济规模、数据开发利用水平保持全国第一梯队。

(二)发展形势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人工智能等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数据要素和人工智能成为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驱动力,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国家赋予福建数字中国建设综合试点重要使命,叠加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等政策优势,数字福建发展潜力巨大、前景广阔。

但也应看到,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不够健全,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应用不够深入,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偏小,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任重道远。数字福建建设面临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紧迫形势,必须立足25年的发展基础和先行优势,坚持固长板、补短板、锻新板,整体协同深化数字福建建设,再造数字福建新优势。

(三)发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以数据驱动和创新驱动为引领,以数智全面赋能为主线,以数字中国建设综合试点为重要抓手,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努力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上闯出新路,更好服务福建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和高水平安全,为奋力谱写新福建建设新篇章提供强大动力。

到2030年,全省数智化发展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将数字福建打造成数字中国建设标杆:

高效有序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基本建成,福厦泉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任务全面完成,推出超150个数据应用示范场景,公共数据省域运营指数保持领先,数据市场主体规模加速扩大。

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以上,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水平大幅提升,数智领域新质生产力不断壮大,人工智能行业垂直模型数量超100个,重点行业“智改数转”取得明显成效。

数字政府建设持续领跑,“数字一栋楼”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务服务自动化率超60%,“高效办成一件事”接入数超90项,高水平建成智能引领、数据驱动、服务为本、集约安全的数字政府。

数字福建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数字中国建设综合试点任务全面完成,加快形成一体统筹、改革引领、多元参与、全面赋能的发展格局。

到2035年,全省数智化发展水平保持国内领先,数智技术广泛、深度赋能千行百业,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强化数据要素与人工智能双轮驱动,锻造数字福建新引擎

(一)全面构建数据要素支撑体系

1.强化数据资源供给。 实施《福建省公共数据管理导则》,建立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持续推进政务信息系统“应接尽接”、公共数据“应汇尽汇”,强化数据基础平台建设,完善省市两级公共数据汇聚共享服务体系,建立全省数据资源“一本账”。健全常态化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提升公共数据供需精准对接水平。加强省市数据协同共享,积极推动中直部门或国垂系统数据回流。推动“一数一源”标准建设,健全数据全流程闭环治理机制。持续完善全省公共数据架构体系。

2.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探索建立省市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模式和运营体系。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改革,鼓励各地探索符合应用场景建设需求的授权运营方式。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情况披露和价格形成机制。健全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开发利用责任制和个人数据合规利用机制。探索适应人工智能特性的差异化用数模式,推进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建设。探索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商模式,引导行业优质企业参与公共数据价值挖掘。

3.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推进数据产权制度落地实施,创新数据产权“多证联办”新模式,强化数据产权登记凭证推广应用。推动省属国有企业数据产业共同体试点落地建设。健全数据资产评估、数据交易撮合监管等机制。推进企业数据资源流通利用,支持建设数据流通服务平台,加快优质数据产品孵化和场景落地。加强高水平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培育,支持各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协同发展。积极融入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提升福建大数据交易所综合服务能力,推进交易所及其地市服务站规范建设运营。

4.培育壮大数据产业。 以福州、厦门为双核,构建“双核引领、两点支撑、多点融合”数据产业空间布局。加快全省数据产业有序集聚、错位发展,开展国家级数据产业集聚区试点建设,鼓励各地探索多元数据产业培育发展路径。实施国有企业数据效能提升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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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系统培育人工智能创新生态

5.加力培育人工智能产业。 推动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和集聚区协同错位发展。实施人工智能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培优扶强人工智能芯片、算法模型、机器人等优质企业,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构建智能原生技术、产品和服务体系,培育智能原生企业,催生智能原生新业态。探索词元(Token)交易等新型交易模式。实施产业链强链工程,支持向“芯片+算法+场景”全链条延伸,推动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达90%以上。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孵化中心,培育人工智能产业生态。

6.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 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在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全球合作等领域深度应用,重点深化制造、农业、海洋、气象、商贸、交通运输、教育、文化、医疗、养老、公共安全等领域应用,培育300个以上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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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纵深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创新。 支持共建高能级人工智能创新平台,推动智能芯片、核心算法和行业智能体等关键技术开发。加快培育具有高适配度的人工智能行业垂直模型和智能体,加速行业应用算法创新。加力推动人工智能软硬件产品研发创新成果转化落地,支持智能化研发工具推广应用。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模数共振”行动,推动形成“数据—模型—场景应用”良性循环。鼓励各地创建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搭建行业应用共性平台。

8.提升人工智能数据供给质量。 以场景应用为导向,在重点行业领域推进数据供需对接,布局高价值综合应用场景,协同大模型培育构建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做强省级数据标注基地,引导数据标注产业规模化发展。建设高质量数据集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健全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服务体系,推动行业高质量数据集供给量质齐升。探索构建可量化、可定价的数据集价值体系。

9.加快智能算力建设。 强化训练与推理等关键环节算力支撑,推动智算中心集约化、绿色化建设。引导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冷数据存储向我国西部部署。构建“云边端”协同的算力服务架构,强化面向产业数智化转型、智慧城市等领域的低延迟、高并发推理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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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数智赋能“五位一体”,激发数字福建新活力

(一)做强做优做大融合创新的数字经济

10.强化关键数智技术创新。 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量子信息、关键软件、数据科技、新型显示、通信技术等重点领域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形成更多原创成果。实施“人工智能+”科学研究提升工程,聚焦光芯片等建设提升一批数智技术创新平台。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设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布局建设数智领域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建立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有效融合工作机制。提高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引领能力,高水平建设闽都创新实验室等。

11.培优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提质发展数字产品制造业,巩固提升集成电路和光电、泛在物联网、计算机和网络通信设备等全产业链优势。加强“增芯强屏”延链补链,推进显示强省建设。推动人工智能、5G、先进传感等融合应用。持续发展数字产品服务业,构建数字产品全链条服务生态。聚力做强数字技术应用业,推动软件与智能硬件、数据要素深度协同,在工业制造、交通物流、智能电网等领域打造智慧物联融合场景。加快发展数字要素驱动业,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提升重点平台企业规模和竞争力。加快低空经济、卫星及应用等集聚发展,推广北斗规模化应用。实施未来产业培育发展行动,力争在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领域率先取得突破。

12.推动产业数智化转型。 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精准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纵深推进纺织鞋服、机械装备、现代化工等产业“智改数转网联”。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推动工业全要素智能联动和智能化发展。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深入推进“农业云131”工程建设,持续建设智慧农业基地和农业物联网基地,推动人工智能、低空与农业深度融合,培育“数字新农人”。实施服务业数智化转型工程,加快物流基础设施数智化升级。积极发展数字金融,系统推进金融机构转型。深化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打造跨境电商重点产业园区、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发展“跨境电商+产业”融合模式。推进“AI+消费”“IP+消费”“直播+产业带”“信用+场景”等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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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化打造智能高效的数字政府

13.推动数智赋能党的建设引领。 创新数智技术在党的建设领域应用,加强党建主题数据治理和行业垂直模型等支撑体系建设。打造“福小宣”特色宣讲品牌,推进“大思政课”建设。

14.提升基础平台智能支撑水平。 升级智能集约的数字政府基础平台支撑体系,重点提升在政务大模型、时空信息、安全防护、运营监管等方面共性支撑能力和用户使用体验。优化提升省级政务数据灾备能力和统筹力度。

15.构建“数字一栋楼”管理服务体系。 建设政务服务矩阵,深化12345政务热线智能化应用,提高群众诉求处置效率和深层次应用水平。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数据最多采一次”“无证明省份”等改革,构建政务服务高级智能体。深化省内通办,升级“跨省通办”,优化异地办事覆盖面和友好度。构建“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政策事项一网公开”等服务体系。持续推动基层报表数据“只报一次”。

16.增强多跨主体智联协作能力。 深化机关数智化建设,安全稳妥推进人工智能在政务领域应用,增强“闽政务”“闽政通”“闽数治”系列品牌智能化底色,推动政务运行“一网智联”。强化跨部门系统互联、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打造“闽执法”等创新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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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力培育自信繁荣的数字文化

17.深入推进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 深入实施文化数字化战略,持续推进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福建)建设,加强特色、非遗文化资源数智化保护。培育国家级、省级非遗数智化保护利用典型。实施文物数智化保护工程。创新推进文化内容制作与分发,丰富八闽文库、非遗技艺、民间工艺等传统文化数字资源和文创产品。

18.完善公共文化数智化服务体系。 推进省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数智化改造,实现县(市、区)级以上场馆数智服务全面覆盖。深化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建设省级融媒体技术云平台。实施广播电视数智赋能工程,推进广播电视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建设“数字文化云”等平台。

19.强化数字文旅创新应用。 优化数字文旅管理综合应用,提升全域旅游智慧化水平,发展沉浸式数字文旅新业态。推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建强福州、厦门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加快发展数字电影、网络视听、创意设计等文化新业态,推动文化新业态营收占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收比重超50%。引导规范网络文学、动漫游戏、网络视听等健康发展。支持“海丝”“福文化”“海洋文化”“妈祖文化”等品牌数智化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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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精耕提质普惠便捷的数字社会

20.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智能化。 推进数智赋能城市更新,统筹开展公共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提升人群等经济社会要素态势感知水平。深入推动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支持各地加快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加强城乡人居环境治理专题数据供给。

21.推进数字公共服务优质化。 深入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建设教育新型基础设施,深化智慧校园试点建设,促进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深入推进“三医一张网”、智慧医院、智慧医保、智慧医药建设,提升群众就医体验感。深化数字人社,建设社保、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发展智慧养老服务,加快适老助残无障碍设施与公共服务数智化改造,实现“医、养、康、护”等业务一体化。推动体育运动、家政服务等公共服务智能化升级。

22.推进数字社会治理精细化。 推进省域治理“一网统管”建设,推动数据共享与流程再造,拓展数智化治理场景。创新基层治理数智化平台应用。推动智慧应急和基层治理有机融合。开展智慧公安警跃计划、数智疾控等建设。融合多源感知数据,提高新就业群体管理服务水平。

23.推进数字生活品质化。 加快建设智慧社区,推动社区各类生活场景数智化改造,构建数智便民服务圈。发展数字消费,加快构建智慧街区、智慧商圈等,丰富数智产品、服务等多元化供给。全面推进数智家庭建设。倡导绿色智慧出行方式。

(五)优化提升绿色智慧的数字生态文明

24.提升数字生态治理能力。 全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数智化转型,完善空天地海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迭代升级省生态云平台。加快建设自然资源管理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完善自然资源一体化信息系统、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智慧林业“123”平台、数字孪生水网暨数字孪生防汛平台,构建多元共治的大生态格局。

25.加强“数字海洋”建设。 推进“海上福建”平台建设,建构“空天地海潜”立体综合感知网和监测体系,体系化推进台湾海峡海洋环境及辐射监测,提升海洋空间信息掌控能力。建设海洋数据资源中心和海峡数字孪生系统,强化海洋数据要素创新利用,打造海洋安全保障与多元化公共服务平台。

26.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 推动数字产业绿色低碳发展,优化数据中心用能结构。有序发展虚拟电厂,探索算电协同、数电联营和绿电直连等新模式,推进“人工智能+”与新能源及能源新业态深度融合。加快构建碳排放智能监测和动态核算体系,探索建立重点行业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推广数字化碳交易平台,探索打造碳汇交易数字化系统。

四、全面提升数智基础能力,筑牢数字福建新底座

(一)夯实集约智能的数字基础设施

27.统筹部署信息采集设施 。按照“省级统筹、市级协同、县级采集”部署,构建空天地海一体化信息采集网。建立全省视频设备集约建管与影像资源共享调度体系。综合利用遥感信息技术、无人机装备及智能传感设施,打造物联感知“一张网”。

28.优化升级网络基础设施。 深化“双千兆”网络建设,推动5G向城市重点场景、农村及海岛延伸覆盖,每万人拥有5G基站达到50个。推进城市及热点区域网络向“双万兆”演进,鼓励有条件的地市积极争取6G试验网建设。以福州、厦门为核心,升级骨干网与城域网,按需扩容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推进“IPv6+”规模应用。优化“一局两站双海缆”架构,提升跨境访问能力。加快海洋信息网、卫星互联网、量子通信网络建设,融入国家新一代通信网络体系。

29.科学布局算力基础设施。 构建“一核两区多点”算网空间布局。加快算力基础设施间高性能网络部署、先进存储部署和推广液冷等新技术应用。构建全省一体化算力服务体系。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深化“闽数宁算”飞地合作,探索面向港澳台、东南亚的算力出海模式。

30.加快建设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 构建全省“1+10+N”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体系。深化数据基础设施先行先试。强化场景建设应用,推动项目建设与运营同步落地。鼓励重点行业优质企业规范建设行业级数据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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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力构筑可信的数字安全体系

31.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 。深化网络安全综合治理,健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网络安全审查等制度。构建全省网络安全防御体系,防控重大网络安全风险。加大网络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健全数据安全管理机制,优化数据分类分级与合规治理框架,完善数据流通全流程安全规范。

32.提升人工智能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人工智能治理,完善模型备案、算法管理等相关制度规范,探索建立风险监测预警、评估、应急响应机制。支持建设省级人工智能安全实验室。建立健全覆盖人工智能产品与服务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机制,强化人工智能供应链安全保障。

33.推动安全技术应用自主可控 。全面推动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品在关键领域的深度应用,支持省级和有条件的地市(行业)分级建设信创适配中心。健全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密码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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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持续优化数智发展环境,营造数字福建新生态

(一)大力营造健康有序的治理环境

34.健全政策制度。 加快推进数字福建综合立法。鼓励各地各部门依托数字中国建设综合试点开展先行先试。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加快探索数据产权、流通、交易、使用等相关制度。开展以数据产品和服务为主的数据资产核算研究,探索将数据资产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范围。探索“建设—运营—管理”适度分离的数字政府新模式。建立健全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稳慎探索推行“沙盒监管”模式。

35.加强标准支撑。 实施数字福建标准提升工程,建立健全省级数智赋能标准体系,强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数据流通利用、算力一体化等领域标准供给。

(二)积极打造创新协作的开放环境

36.深化闽台数智融合发展。 优化台胞台企数字“第一家园”服务平台,持续完善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支持闽台合作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建设。深化闽台数智领域科技合作、产业协同和文化交流,高质量建设海峡两岸集成电路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闽台寻根谒祖智慧应用平台、闽台语言大模型。

37.深化“数字海丝”建设。 大力推动“丝路”电商建设,创新发展数字贸易。实施海丝走廊国际化卫星应用工程,探索与“海丝”重点合作国家共建共享数据基础设施能力。加快推进数字侨务建设。支持开展数据领域国际合作试点。加强数据跨境流动合作。

38.加强跨区域交流合作。 探索闽东北、闽西南数智领域“研发+生产”山海协作新模式,加强龙岩和珠三角、三明和长三角等地数字经济合作。深化闽港、闽澳、闽宁数智领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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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障措施

进一步发挥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在数字福建建设的整体部署、统筹协调方面作用,优化数字福建建设体制,强化数字福建专家委员会、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等作用。完善人才引进、培育政策,鼓励和支持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闽创业创新,加强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引导多元化社会资金投入参与数字福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深入实施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行动,持续办好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加强典型案例和示范标杆的宣传推广,进一步擦亮数字福建金字招牌,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建共享数字福建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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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数字福建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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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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