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惠中代表:
《关于进一步健全我省生育支持体系的建议》(第126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发改委高度重视人口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完善生育养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加大支持力度,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加快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一是强化生育养育保障政策支撑。牵头制定《福建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明确妇女儿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18项,新增服务1项、提高标准2项,扩大了免费产前筛查服务对象;明确“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和牵头负责单位等;印发实施《福建省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二是全力推进生育养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推动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快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为网络的“1+N”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持续推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福建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项目建设。2024年以来,统筹各类资金3.8亿元支持妇女儿童医疗机构项目建设,提升我省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水平;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2.59亿元、超长期国债投资2.43亿元,支持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和设施20个项目建设,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服务供给。
三是大力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争取福州、厦门、泉州、漳州4个城市列入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名单,厦门列入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福州“推进儿童公园适儿化改造”“因地制宜完善社区服务场景”纳入国家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推行“公园+”生态赋能模式和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可复制经验清单等。
四是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贯彻落实《福建省促进“一老一小”家政服务发展若干措施》,对照《重点任务清单》序时推进相关工作,实现全省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下一步,省发改委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统筹规划,持续优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资方向和结构,大力发展托幼一体服务,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更多的“投资于人”。一是落实省“十五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文化和民生领域发展目标任务,会同省卫健委等部门做好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滚动储备、实施一批支撑项目。二是加快以城市为单元整体推进普惠托育服务发展。重点推进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公办托育服务网络能力及城市社区嵌入式托育服务设施建设。三是持续推进儿童友好建设,构建全周期、全方位、全覆盖的儿童友好发展生态;完善重点群体关爱服务体系,支持地级市建设区域性儿童福利设施、未成年人保护设施等。
领导署名:张文宪
联 系 人:陈玫欣
联系电话:0591-87063123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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