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清泉代表:
《关于保障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的建议》(第150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在用户侧开发、在配电网接入、原则上在配电网系统就近平衡调节的光伏发电设施。分布式光伏实行备案管理,项目由所在地县级发改部门备案,我省各级发改部门均能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政〔2017〕45 号)相关规定,按期、按规定办理项目备案事项。
国家能源局已于2025年1月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对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相关内容和要求作了详细规定,如第十七条提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做好选址工作,并及时向电网企业提交并网申请,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意见后方可开工建设”;第二十五条提出“向电网企业申请接入电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满足规划和政策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向电网企业提交并网意向书、项目投资主体资格证明、发电地址权属证明等相关材料。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项目备案信息;其它类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除提供项目备案信息外,还应当提供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第二十二条提出“电网企业应当针对不同类型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制定差异化接入电网工作制度,合理优化或者简化工作流程,及时公布可开发容量、技术标准规范等信息,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落实接入服务责任、提升接入服务水平。…”;第二十六条提出“…电网企业出具并网意见应当以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结果为依据,当可开放容量不足时,电网企业应当告知项目投资主体并按照申请接入顺序做好登记,具备条件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投资主体应按规定向电网企业申请接入电网;电网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和要求办理项目接入电网各项工作,正确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义务。
近年来,我省分布式光伏开发出现井喷式发展态势。随着分布式光伏投产规模的快速提升,在部分县域内已出现调节能力不足、反送功率受阻、电压偏差过大等的问题,对相关配电区域内其它电力用户的用电安全造成较大影响,后续同一区域内其它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容量受限。出现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是近期当地电力负荷较小,小水电等其它各类电源较多,分布式光伏所发电量已无法在配电网消纳,再向220kV主网传输将违反《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14-2019)规定。目前,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受限的问题在全国普遍存在,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已按我委要求加大全省配电网的投资和建设力度,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全省分布式电源接入受限的县(市、区)仅有永春、漳平、武平3个县(市),较2024年三季度末大幅减少23个,较2024年四季度末减少7个,相关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我委已要求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继续加大投资力度、优化配电网规划建设工作,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按照“应并尽并、能并早并”原则,做好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各项服务。
针对目前仍然存在接入受限的县(市),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已表示将进一步采取相关措施,有效解决分布式光伏接网受限问题,主要如下:一是密切跟踪区域负荷发展,提前谋划电网基建项目,加快解决配电网设备本体级承载力不足引起的接入受限问题;二是做好分布式光伏配套接网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尽早投产;三是优化调整局部存量分布式电源集中上网设备运行方式,适应新增分布式光伏接入需求,持续做好未受限的县(市、区)分布式电源接网服务,切实做到“应接尽接”。
从2024年下半年开始,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已按我委要求通过网上国网app按季度向社会公布全省各县(市、区)级配电网不同区域分布式电源可承载规模信息,并同步公布针对提升相关县(市、区)级配电网的分布式电源承载规模已(拟)采取的方案、举措等,引导社会资本科学布局、有序开发分布式新能源。相关投资主体拟在福建投资建设分布式发电项目,可提前通过网上国网app查询项目拟建区域的分布式电源并网可开放容量信息,按国家规定及时向电网企业提交并网申请,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意见后再开工建设。
领导署名:王忠
联 系 人:张直东
联系电话:0591-87063448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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