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数据管理局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数据管理局关于征集遴选全省公共数据赋能产业发展重点培育应用场景(第二批)的通知
闽数据〔2025〕39号
时间:2025-07-22 16:46

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数据管理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省大数据集团,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充分发挥公共数据乘数效应,促进公共数据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全省公共数据赋能产业发展重点培育应用场景(第二批)征集遴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向社会扩大公共数据供给为基础,重点围绕交通运输、工业制造、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医疗健康等行业领域数据需求,遴选一批重点培育的公共数据社会化应用建设项目,通过先行先试和经验推广,扩大一批重点领域公共数据的供给(“出数据”),打造一批社会效益突出、产业带动作用强的应用场景(“出应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开发利用模式(“出模式”),催生一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出产业”),充分发挥公共数据在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要素作用。

  二、主要方向

  聚焦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抓住“用什么数、怎样供数、解决什么问题”三个关键,畅通数据路径,推动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深度挖掘公共数据应用场景(申报方向详见附件1)。

  三、数据供给

  各地各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通过两种方式向应用场景供给公共数据。

  (一)公共数据开放。依托福建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依据《福建省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开发管理办法(试行)》向社会开放公共数据。

  (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一是依托福建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依据《福建省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开发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可用不可见”的方式向社会提供公共数据服务。二是依托各地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方式向社会提供公共数据服务。

  四、申报要求

  (一)应用场景主要引导市场主体开发利用公共数据,应用场景建设主体原则上为企业,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引导企业使用公共数据,协调公共数据供给,推动场景建设落地。数据管理部门重点规范数据供给路径,确保合规使用公共数据。

  (二)应用场景的牵头单位原则上为政府部门,或会同场景建设主体共同牵头。地市申报的应用场景,同级数据管理部门应作为牵头单位或参与单位之一。鼓励省直部门协同地方相关部门联合申报。

  (三)申报的应用场景应按照公共数据开放和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两种方式获取公共数据。

  (四)申报的应用场景主要为正在建设或者准备建设的应用场景,具备一定的资金保障,确保最终入选后能够按相关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

  五、组织实施

  (一)场景申报申报单位应按照编制大纲要求编制建设方案(编制大纲详见附件2),加盖牵头单位公章,并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场景方案由省直部门、各地数据管理部门统一推荐报送,将推荐函、盖章扫描版方案、可编辑版方案于2025年9月5日前正式报送我局(电子版发邮箱sjjsjc@163.com,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评审发布。省数据管理局将组织力量对场景建设方案进行评审遴选,视情组织现场答辩。在此基础上,集中发布重点培育应用场景建设清单,同步纳入省级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建设清单,并推荐纳入国家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

  (三)培育支持。省数据管理局将会同各应用场景建设牵头单位、参与单位持续推进场景培育工作,定期进行工作调度。对纳入重点培育的应用场景在数据服务费用减免、瞪羚/独角兽企业评选、存算资源使用、申请项目投资、宣传推广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四)总结推广。应用场景建设牵头单位要及时总结报送相关工作进展和成果。省数据管理局将通过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以及其他相关会议、论坛等,加强工作成效宣传,在全省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联系人:省数据管理局:王建军,0591-87063481

  省平台支撑单位:夏朱绮,13400575283

  附件:1.福建省公共数据赋能产业发展重点培育应用场景申报方向

  2.福建省公共数据赋能产业发展重点培育应用场景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福建省数据管理局

2025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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