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数据管理局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数据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人工智能行业高质量数据集的通知
闽数据〔2025〕7号
时间:2025-02-10 16:51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数据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是经过采集、加工等数据处理,可直接用于开发和训练人工智能模型,能有效提升模型性能的行业数据的集合。为深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数据和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探索建设一批高质量数据集,有效支撑垂直领域行业大模型开发应用,推动我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我局拟组织开展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公开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成果,面向科学研究、工业制造、农业农村、智慧能源、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教学、商贸流通、人力资源、文化旅游、应急管理、气象服务、绿色低碳、公共安全、城市治理、政务服务、社区服务等重点行业领域,项目性质为已建成或在建,数据集类型可包括结构化数据、文本、视频、音频、图形图像等多模态形式。

  二、征集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福建省范围内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在信用方面无不良记录。涉及多家单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申报。

  2.申报数据集应具有较高应用价值,具备支持业务应用场景落地或用于支撑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和训练,符合国家数据安全与合规相关要求。

  三、征集程序

  1.各申报单位对照本通知要求,填写《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基本信息表》(附件1),按属地原则向设区市数据管理部门报送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各设区市数据管理部门要组织好公开征集工作,对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填报《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汇总表》(附件2),于2月28日前连同申报单位纸质材料报送至我局数字经济处,电子版申报材料(含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档)发送至szbwjc@fujian.gov.cn。属于省直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省属企业的申报单位,可直接将材料报送至我局数字经济处。

  2.对于征集的数据集,我局将遴选形成福建省人工智能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名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根据实际开展供需对接,择优推荐至国家层面争取资金争取试点,适时制定政策予以扶持。

  联系人:数字经济处 江敏行 0591-87063875 15876697557  

  附件:1.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基本信息表

  2.行业高质量数据集汇总表

  福建省数据管理局

  2025年2月10日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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