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专项项目监督工作,依据《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闽发改生态〔2018〕337号)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等有关规定,12月24日我委随机抽取3名工作人员,对全省范围内宁德市福安市穆阳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和宁德市福安市松罗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进行随机抽查。现将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开展检查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抽查方式 |
检查日期 |
抽查人员 |
检查结果 |
检查具体情况 |
处理情况 |
备注 |
1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处 |
宁德市福安市穆阳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
福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12352202557561040N |
随机抽查 |
12月24日 |
邱昌金、关震 |
合格 |
总投资10584.47万元,已完成投资7480万元。目前污水处理厂厂区部分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1113万元以及全部使用于相应项目的工程建设中。目前项目污水处理能力为6000吨/天,出水水质达到一级B达标排放。目前正在按照项目进度进行剩余尾管铺设。 |
无 |
|
2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处 |
宁德市福安市松罗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
福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12352202557561040N |
随机抽查 |
12月24日 |
邱昌金、关震 |
合格 |
总投资2471万元,项目于2019年1月竣工验收,已完成全部投资。目前项目已投产,处理能力500吨/天,出水水质达到一级B达标排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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