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项目带动蓝色经济大发展
时间: 2013-09-18 10:06

  去年《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准,福建海洋经济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如何加快步伐,在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中作出表率?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提出“要有源源不断的项目支撑,以大项目带动大发展”的思路,为海洋经济发展注入了又一股生机活力。

  一批重大项目生成

  马尾船政(连江)工业园区将在“十二五”期间打造一个年产值150亿元的船舶产业,目前园区正在加紧施工,预计2015年前全部建成。

  据悉,园区规划总投资约80亿元,由钢构工程项目、特种船舶建造项目、大型造船项目、船舶舾装配套项目、游艇项目、船舶技师学校等项目构成,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特种船舶、海工产品和高技术、高附加值大型船舶以及具有一定规模的船舶分段、舾装配套生产能力。

  马尾船政(连江)工业园区是全省305个海洋经济重点建设项目之一。今年6月,根据《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我省制定出台了《全省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确定重点推进305个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建设。其中,在建项目183个,总投资1638.85亿元;前期项目122个,预计投资2079.75亿元。

  据悉,这些海洋经济重大项目涉及的领域主要包括,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修造、邮轮游艇、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现代海洋渔业、海洋旅游和文化创意、航运物流、海洋产业园区、海洋科研平台、渔港建设、港口泊位建设,基本涵盖了海洋经济的三次产业,并突出了海洋新兴产业和现代海洋服务业。

  《方案》明确了2013年项目建设的工作目标及主要推进措施,提出全年完成投资241.68亿元,建成或部分建成74个项目,重点推进58个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如何实现上述目标?

  海洋经济重点建设项目涉及多个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与渔业厅、省交通厅、

  省旅游局等省直涉海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负责所属行业重大项目的协调服务,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跟踪、检查、监督所辖项目的进展情况;建设单位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确保按计划完成目标任务。

  对项目推进情况、存在问题要及时解决在基层。涉海部门落实“一线工作法”,主动靠前做好海洋经济重大项目的协调服务,帮助做好行业政策指导等工作。

  对属省内审批的事项,各部门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审批手续、开通绿色审批通道,超常规不违规加快推进;对需报请国家审批的事项,及时审核转报,做好汇报沟通和跟踪促批工作,争取尽快获批。

  同时,各市、县(区)政府及时帮助落实好在建项目用地、用林、用海、环评、资金、建筑材料、火工油品等相关指标需求,做到优先调度、优先保障。

  “为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我省还实行了海洋经济重大项目月报通报制度。”省海洋经济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统一部署,各地市每月5日前报送完成投资、竣工、开工、前期突破等情况,年底将进行考核排名并进行适当奖惩,促进了一批海洋经济重点项目落地生成。

  据了解,省海洋与渔业厅正在积极推进设立省现代蓝色产业创投基金,主要投向我省海洋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现代海洋渔业等海洋产业中处于初创期或成长期的海洋企业。并促进开展海洋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帮助海洋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同时加强与金融部门协作,加大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力度,鼓励风险投资机构参海洋经济产业开发,推动相关金融机构创新开发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相关金融产品,投入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建设。

  1-7月,全省183个在建海洋经济重大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38.77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57.4%,有40个项目实现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全省122个海洋经济重大前期项

  目中,有28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共完成投资10.58亿元。

  下一步发展计划

  为推动蓝色产业集聚成长,下一步我省将认定一批海洋产业示范园区和龙头企业,以促进现代海洋产业加速发展,培育具有较强支撑作用的海洋经济发展载体。

  根据《福建省海洋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办法》,示范园区重点发展海洋新兴产业、现代海洋服务业、现代海洋渔业等。对示范园区内符合一定条件的海洋企业和项目将给予税收返还奖励、优先保障用地用海用林用电、海域使用金和耕地开垦费减免、电价优惠等。

  同时,根据《福建省龙头企业认定评选办法》,每年评审认定一次省级海洋产业龙头企业和海洋产业“十佳”龙头企业。年度海洋产业“十佳”龙头企业,每家由省财政一次性给予奖励100万元。今年全省共有112家企业提交了申报材料,经初审后有101家企业进入最后评审环节,企业涵盖海洋新兴产业、海洋船舶修造业、海洋服务业等行业,经专家论证、评审,确定70多家“福建省海洋产业龙头企业”和“十佳”海洋龙头企业入选名单。入选“福建省海洋产业龙头企业”的企业在申报海洋经济相关项目和资金补助方面将给予优先考虑和政策倾斜。

  此外,我省还将围绕海洋产业、港口经济、涉海基础设施、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生态保护等海洋经济重点领域,用好“三维”项目对接机制和项目储备库系统,继续加强海洋经济重大项目谋划和招商引资,持续策划生成一批发展潜力大、带动力强的海洋经济重大项目,为全省海洋经济重大项目建设继续提供保障。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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