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各设区市物价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开展,规范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管理,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3699号)文件有关全国计算机考试的规定精神,以及近年来我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决定对我省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管理进行重新规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收费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收费标准为90元/生. 模块(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20元)。
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
(一)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1级、1级B)的报名考试费标准为90元/人(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10元)。
(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2级-4级)收费标准为105元/人(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10元)。单考笔试50元/人(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5元),单考上机考试55元/人(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5元)。
以上考试费中已包含报名、考试、发证以及上缴上级费用等各个环节的所有费用,除此之外不得向考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本通知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收费单位应及时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费应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并实行票款分离,资金直接缴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通知下发后,原省物委、财政厅《关于核定青年干部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0]费字56号)、原省教委《关于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闽教计[1995]48号)同时废止。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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