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蔡函主持召开党总支(扩大)会,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和中央纪委机关编写的《八项规定改变中国》,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大力纠治违规吃喝顽瘴痼疾》等内容。根据会议预先安排,中心主任蔡函、副主任雷明松和协调服务处处长黄剑男结合学习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作重点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在前一阶段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检验,对标对表落实好各项任务,推动认识再深化、责任再强化,确保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一是深学细悟,入心入脑。要不断充实学习内容,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带头、全党行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效做法,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的显著成效和积累的宝贵经验,并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典型案例纳入学习范畴,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锻炼坚强党性,提高思想觉悟。二是动真碰硬,立查立改。要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清单、隐形变异的作风问题清单和典型案例,开展自查自纠,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找准找全找实,推动发现真问题、真能解决问题,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堵塞漏洞、标本兼治。三是成果转化,取得实效。要加强学习教育成果深化转化,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改革创新,切实增强干事创业的责任感使命感,围绕中心主业主责,与营商环境优化、民营经济发展、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等当前重点工作贯通起来,把学习教育成效真正转化为服务基层、推动发展的实绩实效。
会议指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出台,彰显了党和国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通过明确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获取生产要素和公共资源,有力激发民营经济内生动力与创新活力,为企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参与国际竞争提供有力支撑。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倾心关注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全过程,紧密跟踪相关权威解读,加强学习宣传,并联系岗位职责着手筹划落实相关法律要求。
中心领导、总支委员、各支部书记、各处室负责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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