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综合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根据《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闽发改规〔2025〕2号)、《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实施细则》(闽发改规〔2025〕3号),拟对库内151名未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评标专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予以解聘出库,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10月23日17:30前向我中心提交书面材料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以便核实。逾期视为无意见,将按规定予以解聘出库。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1702室
电话:0591-88390008、88390058
附件:拟解聘评标专家人员名单及档案号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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