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水利行业评标专家入库征集工作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 2025-07-01 15:28

  根据《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办法》(闽发改规〔2025〕2号),为进一步充实我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源,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水利行业评标专家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专业范围

  (一)按照工作安排,拟分行业开展评标专家征集工作。本批次征集的评标专业主要为水利行业,具体详见附件《2025年水利行业入库征集专业目录》。 

  (二)其他行业评标专业的征集工作将另行安排,敬请关注本网站公告。

  二、征集要求

  (一)入库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是指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5年,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满8年;或者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取得专业领域一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含不区分等级)满5年;

  3.具备参加评标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4.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5.熟练掌握电子化评标技能;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可放宽至70周岁;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入库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6.在职国家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以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得申请入库;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征集程序

  (一)在线申请

  申请人登录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官网(https://zjk.ggzyfw.fujian.gov.cn/),点击“专家申报”模块,按照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专家入库申请操作手册办理。

  注意:入库申请提交时间为2025年7月7日8:00至2025年7月18日22:00,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二)审核

  1.初审:7月份下旬,由各设区市水利局进行初审。

  2.复审:8月份上旬,由省水利厅进行复审。

  3.复核:8月份下旬,由我中心对复审通过的人员进一步复核入库资格条件。

  (三)培训及考试

  拟于9月份开展候选专家入库前线上培训及考试,具体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1.请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届时登录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官网,点击“专家登录”模块进入个人主页,通过“培训考试”系统参加线上培训及考试。

  2.对未参加考试和考试不通过的人员,不组织补考。

  3.对完成培训且考试合格的人员,按规定纳入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

  四、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务必高度重视入库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入库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仅可在初审环节限时补充一次。资料不完整将导致审核不通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终生不得入库,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持省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入库的,其职称证书须经我省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

  (四)申请人可通过登录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官网个人主页或留意手机短信查看办理进度。

  五、联系方式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91-88390008、88390058

  技术支持电话:0591-87810303


  附件:2025年水利行业入库征集专业目录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6月3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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