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6-00101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函〔2026〕48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6-04-20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建宁均口至闽赣界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建宁均口至闽赣界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报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商请审批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建宁均口至闽赣界段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交规函〔2026〕23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建宁均口至闽赣界段是《国家公路网规划》沈海高速联络线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国家和福建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落实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国家高速公路应急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建宁均口至闽赣界段工程(项目编码:2402-350000-04-01-818183)。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建宁县。
三、项目单位:三明昌潮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路线起于三明市建宁县均口镇,顺接潮南高速三明宁化曹坊至建宁均口段,利用莆炎高速均口互通至金铙山枢纽互通段后,新建路线往北布设,经建宁县溪口镇,终于溪口镇杉溪村闽赣界,顺接拟建潮南高速江西段。项目全长约37.3公里,其中新建段约17.4公里,与莆炎高速共线约19.9公里(其中增设双溪互通涉及改造段约2.1公里)。全线设置互通3处(改扩建金绕山互通、新建双溪互通、利用建宁西互通),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同步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双溪互通连接线。
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整体式)、2×13米(分离式)。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采用政府收费(还债)模式建设,估算总投资27.83亿元(静态投资26.75亿元),建安费约20.98亿元。项目资本金按项目总投资的37.48%(约10.43亿元)设置,由省级、三明市按35%、65%股比分摊,其中省级承担部分3.65亿元,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筹集,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三明市承担部分6.78亿元由中央资金5.25亿元和建宁县1.53亿元财政性资金承担,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分年度下达。项目资本金以外投资由省交通运输厅、三明市多渠道筹措解决,不违规举债,项目实施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材料)、监理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宁县人民政府出具《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建宁均口至闽赣界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函》,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并经中共建宁县委政法委员会备案。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厅加强与三明市加强沟通对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优化设计:
(一)加强地质、水文勘察,结合施工组织、征地拆迁等情况,进一步优化设计,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集约节约用地,尽可能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
(二)加强沿线桥梁、隧道方案设计和施工防护措施。
(三)结合路网交通流向特征、地形条件和沿线乡镇便捷上高速的需求,优化互通立交及接线方案。
(四)加强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沟通对接,做好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十、请你厅会同三明市等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你厅据此函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函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报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商请审批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建宁均口至闽赣界段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交规函〔2026〕23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建宁均口至闽赣界段是《国家公路网规划》沈海高速联络线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国家和福建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落实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高国家高速公路应急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建宁均口至闽赣界段工程(项目编码:2402-350000-04-01-818183)。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建宁县。
三、项目单位:三明昌潮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路线起于三明市建宁县均口镇,顺接潮南高速三明宁化曹坊至建宁均口段,利用莆炎高速均口互通至金铙山枢纽互通段后,新建路线往北布设,经建宁县溪口镇,终于溪口镇杉溪村闽赣界,顺接拟建潮南高速江西段。项目全长约37.3公里,其中新建段约17.4公里,与莆炎高速共线约19.9公里(其中增设双溪互通涉及改造段约2.1公里)。全线设置互通3处(改扩建金绕山互通、新建双溪互通、利用建宁西互通),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同步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双溪互通连接线。
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整体式)、2×13米(分离式)。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采用政府收费(还债)模式建设,估算总投资27.83亿元(静态投资26.75亿元),建安费约20.98亿元。项目资本金按项目总投资的37.48%(约10.43亿元)设置,由省级、三明市按35%、65%股比分摊,其中省级承担部分3.65亿元,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筹集,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三明市承担部分6.78亿元由中央资金5.25亿元和建宁县1.53亿元财政性资金承担,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分年度下达。项目资本金以外投资由省交通运输厅、三明市多渠道筹措解决,不违规举债,项目实施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材料)、监理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宁县人民政府出具《建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G1535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三明建宁均口至闽赣界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函》,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并经中共建宁县委政法委员会备案。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厅加强与三明市加强沟通对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优化设计:
(一)加强地质、水文勘察,结合施工组织、征地拆迁等情况,进一步优化设计,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集约节约用地,尽可能减少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
(二)加强沿线桥梁、隧道方案设计和施工防护措施。
(三)结合路网交通流向特征、地形条件和沿线乡镇便捷上高速的需求,优化互通立交及接线方案。
(四)加强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沟通对接,做好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十、请你厅会同三明市等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你厅据此函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函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2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