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4-00154
  • 文号:闽发改网审农业〔2024〕67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05-28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马岩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马岩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马岩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4-05-29 15:19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请审批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马岩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沙发改〔2024〕2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马岩水库工程(项目编码:2404-350000-04-01-309953),已列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型水库建设工作方案》和《福建省“十四五”水利建设专项规划》,该项目的建设可满足沙县水北供水区的日常生活和工业用水需求,提高下游灌区的灌溉可靠性,提升沙县城区畔溪干流河段的防洪标准,是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水利基础设施,对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具有重要作用。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富口镇。

  三、项目单位:沙县禹德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工程建设任务以供水为主,兼顾防洪、灌溉。建设内容包括拦河坝、输水系统和富口溪引水工程等,水库总库容1489万立方米,引输水线路总长10.709公里。建成后可为沙县城区日均供水6.7万立方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9840.7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不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48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含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监理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二)请项目单位按照用地预审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三)请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项目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申请审批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马岩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沙发改〔2024〕2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马岩水库工程(项目编码:2404-350000-04-01-309953),已列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型水库建设工作方案》和《福建省“十四五”水利建设专项规划》,该项目的建设可满足沙县水北供水区的日常生活和工业用水需求,提高下游灌区的灌溉可靠性,提升沙县城区畔溪干流河段的防洪标准,是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水利基础设施,对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具有重要作用。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凤岗街道、富口镇。

  三、项目单位:沙县禹德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工程建设任务以供水为主,兼顾防洪、灌溉。建设内容包括拦河坝、输水系统和富口溪引水工程等,水库总库容1489万立方米,引输水线路总长10.709公里。建成后可为沙县城区日均供水6.7万立方米。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9840.7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除争取中央资金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不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48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含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监理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单位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

  (二)请项目单位按照用地预审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三)请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项目单位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