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4-00064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4〕2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02-21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高网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惠安紫山互通及接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高网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惠安紫山互通及接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报审批国高网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惠安紫山互通及接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泉发改〔2024〕29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已纳入《福建省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项目的建设对提升高速公路服务水平,便捷高速公路出行,完善福厦高铁集疏运通道,巩固乡村振兴成果,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国高网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惠安紫山互通及接线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109-350000-04-01-788710)。
二、项目建设地点:惠安县。
三、项目单位: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采用A型单喇叭互通。既有沈海高速主线为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米,改造主线长度约1.745公里。新增互通设置五条匝道,总长约3.1公里,设置四进六出收费站1座。设置互通连接线1条,长约3.7公里。
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A匝道上跨沈海高速主线,双向双车道,路基宽度16.5米;B、E匝道单向单车道,路基宽度9米;C、D匝道单向双车道,路基宽度10.5米。连接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27米。
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约6.23亿元,其中建安费约4.1亿元。项目资本金按30.5%设置(约1.9亿元),由惠安县财政资金承担。资本金以外投资由惠安县多渠道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债务风险。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重要设备、材料)、监理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惠安县人民政府出具《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国高网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惠安紫山互通及接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意见的函》(惠政函〔2023〕36号),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地质、水文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结合施工组织、征拆等情况,进一步优化互通匝道及连接线路线平、纵面线形,集约节约用地,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
(二)加强与高速公路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期主线交通安全、畅通。
十、请你委督促惠安县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出资,涉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出的,应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建立持续稳定的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十一、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设计,最大限度保护自然景观,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合理管控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三、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报审批国高网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惠安紫山互通及接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泉发改〔2024〕29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已纳入《福建省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项目的建设对提升高速公路服务水平,便捷高速公路出行,完善福厦高铁集疏运通道,巩固乡村振兴成果,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国高网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惠安紫山互通及接线工程项目(项目编码:2109-350000-04-01-788710)。
二、项目建设地点:惠安县。
三、项目单位:惠安惠达站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采用A型单喇叭互通。既有沈海高速主线为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米,改造主线长度约1.745公里。新增互通设置五条匝道,总长约3.1公里,设置四进六出收费站1座。设置互通连接线1条,长约3.7公里。
匝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A匝道上跨沈海高速主线,双向双车道,路基宽度16.5米;B、E匝道单向单车道,路基宽度9米;C、D匝道单向双车道,路基宽度10.5米。连接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27米。
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约6.23亿元,其中建安费约4.1亿元。项目资本金按30.5%设置(约1.9亿元),由惠安县财政资金承担。资本金以外投资由惠安县多渠道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债务风险。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重要设备、材料)、监理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惠安县人民政府出具《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国高网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惠安紫山互通及接线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意见的函》(惠政函〔2023〕36号),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地质、水文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结合施工组织、征拆等情况,进一步优化互通匝道及连接线路线平、纵面线形,集约节约用地,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
(二)加强与高速公路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期主线交通安全、畅通。
十、请你委督促惠安县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落实出资,涉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支出的,应分年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计划,建立持续稳定的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筹资模式、资金来源不得随意调整,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十一、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设计,最大限度保护自然景观,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合理管控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三、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