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3-00320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3〕128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3-11-27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报审批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泉发改〔2023〕365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已纳入《福建省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项目的建设对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络,提升高速公路服务水平,加强石狮市、晋江市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完善石狮市对外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深化厦漳泉同城化和泉州环湾一体化发展,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项目编码:2110-350000-04-01-351379)。
二、项目建设地点:晋江市、石狮市。
三、项目单位:泉州福狮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由高速公路主线、地面辅路两部分组成。
(一)高速公路主线。本工程起于晋江市泉厦漳联盟高速公路福田枢纽,路线沿共富路、同兴路走廊布设,途径晋江永和镇、石狮灵秀镇、晋江龙湖镇、石狮永宁镇、锦尚镇、永宁镇,终点位于石狮市共富路与锦宁路交叉路口。线路全长约15.8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标准路基宽度33.5米。起点至彭田收费站段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其中福田枢纽按80公里/小时),彭田收费站至终点段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沿线设置互通立交4处(改造福田枢纽,新建彭田枢纽、秀山互通、后溪互通),收费站1处。同步建设相应互通连接线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其中学府路连接线结合城市道路采用双向六车道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标准路基宽度33.5米。
(二)地面辅路。利用高速公路高架桥下空间及互通区范围同步建设地面辅路。辅路采用二级公路兼具城市主干路功能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部分路段六车道),路基宽度33.5—53米。
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1.26亿元,其中静态投资约67.97亿元,采用政府收费高速公路模式建设。项目资本金29.12亿元(其中:晋江市财政承担6.47亿元,石狮市财政承担22.65亿元),占估算总投资40%,资本金以外投资由晋江市、石狮市多渠道筹措解决,不违规举债,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材料)、监理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晋江市人民政府出具《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的函》(晋政函〔2023〕106号)、石狮市人民政府出具《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的函》(狮政函〔2023〕15号),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均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优化设计:
(一)加强地质、水文勘察,结合用林用地、征地拆迁、施工组织等情况,进一步优化设计,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集约节约用地,尽可能减少占用基本农田。
(二)统筹协调建设方案。加强建设方案优化,合理安排工序,做好互通连接线、地面辅路与城市道路的衔接,更好发挥本项目交通服务功能。
(三)做好保通方案设计。加强与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及地方道路管理部门沟通对接,做好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报审批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泉发改〔2023〕365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已纳入《福建省乡镇便捷通高速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项目的建设对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络,提升高速公路服务水平,加强石狮市、晋江市高速公路互联互通,完善石狮市对外高速公路通行能力,深化厦漳泉同城化和泉州环湾一体化发展,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项目编码:2110-350000-04-01-351379)。
二、项目建设地点:晋江市、石狮市。
三、项目单位:泉州福狮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由高速公路主线、地面辅路两部分组成。
(一)高速公路主线。本工程起于晋江市泉厦漳联盟高速公路福田枢纽,路线沿共富路、同兴路走廊布设,途径晋江永和镇、石狮灵秀镇、晋江龙湖镇、石狮永宁镇、锦尚镇、永宁镇,终点位于石狮市共富路与锦宁路交叉路口。线路全长约15.8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标准路基宽度33.5米。起点至彭田收费站段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其中福田枢纽按80公里/小时),彭田收费站至终点段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沿线设置互通立交4处(改造福田枢纽,新建彭田枢纽、秀山互通、后溪互通),收费站1处。同步建设相应互通连接线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其中学府路连接线结合城市道路采用双向六车道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标准路基宽度33.5米。
(二)地面辅路。利用高速公路高架桥下空间及互通区范围同步建设地面辅路。辅路采用二级公路兼具城市主干路功能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部分路段六车道),路基宽度33.5—53米。
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1.26亿元,其中静态投资约67.97亿元,采用政府收费高速公路模式建设。项目资本金29.12亿元(其中:晋江市财政承担6.47亿元,石狮市财政承担22.65亿元),占估算总投资40%,资本金以外投资由晋江市、石狮市多渠道筹措解决,不违规举债,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含重要设备、材料)、监理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晋江市人民政府出具《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的函》(晋政函〔2023〕106号)、石狮市人民政府出具《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的函》(狮政函〔2023〕15号),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均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优化设计:
(一)加强地质、水文勘察,结合用林用地、征地拆迁、施工组织等情况,进一步优化设计,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集约节约用地,尽可能减少占用基本农田。
(二)统筹协调建设方案。加强建设方案优化,合理安排工序,做好互通连接线、地面辅路与城市道路的衔接,更好发挥本项目交通服务功能。
(三)做好保通方案设计。加强与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及地方道路管理部门沟通对接,做好施工期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