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22-00400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2〕191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2-12-05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35线寿宁县鳌阳镇安宁至清源镇沈洋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235线寿宁县鳌阳镇安宁至清源镇沈洋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期至 。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请批复国道G235线寿宁县鳌阳镇安宁至清源镇沈洋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发改交能〔2022〕20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国道G235线的组成部分,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宁德市境内普通国道网布局,提升国道通行能力,缓解寿宁县城过境交通压力,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增强应急和国防交通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国道G235线寿宁县鳌阳镇安宁至清源镇沈洋段公路工程(项目编码:2210-350000-04-01-791760)。
二、项目建设地点:寿宁县。
三、项目单位:寿宁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起点位于寿宁县鳌阳镇安宁村鹳林亭,顺接现状国道G235线,路线向西建福宁大桥、后坪大桥、角林大桥依次跨过沟谷,穿玻璃岭垭口后,绕香炉山建杨梅大桥、途经下洋村、头仔垭口、前陶村,建前陶大桥跨现状国道G235线和河流,终于清源镇沈洋村,顺接现状国道G235线。线路全长约10公里。
全线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9.1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5.4亿元,其中建安费约4.2亿元。项目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寿宁县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解决,纳入寿宁县财政年度预算分年度下达,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寿宁县人民政府出具《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235线寿宁县鳌阳镇安宁至清源镇沈洋段公路工程(城关过境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寿政函〔2022〕28号),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面设计,合理控制构筑物规模,避免高填深挖,减少占用基本农田。
(二)做好与区域规划和沿线路网的衔接,结合地方道路、沿线居民出行要求,优化交叉口设置方案设计。
(三)进一步优化沿线桥梁的桥位和桥型方案设计。
(四)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设计,最大限度保护自然景观,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请批复国道G235线寿宁县鳌阳镇安宁至清源镇沈洋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发改交能〔2022〕20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国道G235线的组成部分,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宁德市境内普通国道网布局,提升国道通行能力,缓解寿宁县城过境交通压力,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增强应急和国防交通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国道G235线寿宁县鳌阳镇安宁至清源镇沈洋段公路工程(项目编码:2210-350000-04-01-791760)。
二、项目建设地点:寿宁县。
三、项目单位:寿宁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起点位于寿宁县鳌阳镇安宁村鹳林亭,顺接现状国道G235线,路线向西建福宁大桥、后坪大桥、角林大桥依次跨过沟谷,穿玻璃岭垭口后,绕香炉山建杨梅大桥、途经下洋村、头仔垭口、前陶村,建前陶大桥跨现状国道G235线和河流,终于清源镇沈洋村,顺接现状国道G235线。线路全长约10公里。
全线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19.1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5.4亿元,其中建安费约4.2亿元。项目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寿宁县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解决,纳入寿宁县财政年度预算分年度下达,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寿宁县人民政府出具《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235线寿宁县鳌阳镇安宁至清源镇沈洋段公路工程(城关过境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寿政函〔2022〕28号),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面设计,合理控制构筑物规模,避免高填深挖,减少占用基本农田。
(二)做好与区域规划和沿线路网的衔接,结合地方道路、沿线居民出行要求,优化交叉口设置方案设计。
(三)进一步优化沿线桥梁的桥位和桥型方案设计。
(四)做好施工期间交通组织设计和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道路安全畅通。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进一步优化设计,最大限度保护自然景观,减少对生态环境破坏。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严格执行征迁标准、确定征迁范围、履行评估程序,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安排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