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0900-2019-00225
- 文号:闽发改网审数字〔2019〕118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19-07-12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期至 。
省经济信息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关于报送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立项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项目代码为:2019-350102-65-01-036242)。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屏西路福建信息大厦。
三、建设单位: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四、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编制省、市、县三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建设“互联网+监管”数据资源中心,汇聚市、县、部门监管数据;建设面向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行政执法监管系统、风险预警系统、分析评价系统等。
五、建设期限:批复后九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741万元,由数字福建建设资金安排。
七、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项目可研设计、信息工程监理、系统测试及安全测评等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由业主依法依规采用竞争性等方式采购。项目业主决定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建设应用要求:请做好与主要部门监管系统对接,与国家系统做好互联互通;请做好相关制度和标准规范制定;涉及项目相关标准,请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十、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批复内容不一致,以本批复为准。
十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批准。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项目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项目投资概算表
编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概算(万元)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673.20 |
|
1 |
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实施清单梳理工作 |
28.00 |
|
2 |
监管数据中心建设 |
130.00 |
|
3 |
系统界面建设 |
30.00 |
|
4 |
标准规范体系 |
15.20 |
|
5 |
应用系统建设 |
430.00 |
|
(1) |
行政执法监管系统 |
250.00 |
|
(2) |
风险预警系统 |
100.00 |
|
(3) |
分析评价系统 |
80.00 |
|
6 |
相关平台对接、改造 |
40.00 |
|
|
|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67.32 |
|
1 |
系统集成与培训费 |
20.20 |
(工程费用)×3% |
2 |
信息工程监理费 |
13.46 |
(工程费用)×2% |
3 |
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费 |
13.46 |
(工程费用)×2% |
4 |
项目管理与可研设计费 |
20.20 |
(工程费用)×3% |
|
|
|
|
三 |
总 计: |
(一..+..二) |
省经济信息中心:
你中心报来的《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关于报送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立项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项目代码为:2019-350102-65-01-036242)。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屏西路福建信息大厦。
三、建设单位: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四、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编制省、市、县三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建设“互联网+监管”数据资源中心,汇聚市、县、部门监管数据;建设面向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行政执法监管系统、风险预警系统、分析评价系统等。
五、建设期限:批复后九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741万元,由数字福建建设资金安排。
七、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项目可研设计、信息工程监理、系统测试及安全测评等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由业主依法依规采用竞争性等方式采购。项目业主决定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建设应用要求:请做好与主要部门监管系统对接,与国家系统做好互联互通;请做好相关制度和标准规范制定;涉及项目相关标准,请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十、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批复内容不一致,以本批复为准。
十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批准。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项目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项目投资概算表
编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概算(万元)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67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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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实施清单梳理工作 |
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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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监管数据中心建设 |
130.00 |
|
3 |
系统界面建设 |
30.00 |
|
4 |
标准规范体系 |
15.20 |
|
5 |
应用系统建设 |
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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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执法监管系统 |
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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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风险预警系统 |
100.00 |
|
(3) |
分析评价系统 |
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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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相关平台对接、改造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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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6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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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系统集成与培训费 |
20.20 |
(工程费用)×3% |
2 |
信息工程监理费 |
13.46 |
(工程费用)×2% |
3 |
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费 |
13.46 |
(工程费用)×2% |
4 |
项目管理与可研设计费 |
20.20 |
(工程费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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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总 计: |
(一..+..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