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6-00112
  • 文号:闽发改网审农业函〔2026〕53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6-04-23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保护管理和科研监测设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保护管理和科研监测设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保护管理和科研监测设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6-04-27 14:55

福建省林业局:

  你局报来《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报批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保护管理和科研监测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林函〔2025〕180号)及相关材料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保护管理和科研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保护管理和科研监测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505-350000-04-01-843552)。

  二、项目建设地点:武夷山市武夷街道、星村镇,建阳区黄坑镇、邵武市水北镇。

  三、项目单位: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3144.96平方米,包括:新建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科研监测业务用房(珍稀濒危植物研究基地)和武夷保护站,建筑面积共2748.22平方米;武夷、青龙、洋庄、黄坑等4个野外监测点,建筑面积共196.8平方米;龙湖及四新2个哨卡,建筑面积共199.94平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项目建设采用代建制。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643.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15.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1.36万元,基本预备费125.8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部门预算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项目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法律法规及国家和我省有关工程项目招投标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省林业局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并经中共武夷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备案。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函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林业局:

  你局报来《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报批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保护管理和科研监测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林函〔2025〕180号)及相关材料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保护管理和科研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保护管理和科研监测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505-350000-04-01-843552)。

  二、项目建设地点:武夷山市武夷街道、星村镇,建阳区黄坑镇、邵武市水北镇。

  三、项目单位: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3144.96平方米,包括:新建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科研监测业务用房(珍稀濒危植物研究基地)和武夷保护站,建筑面积共2748.22平方米;武夷、青龙、洋庄、黄坑等4个野外监测点,建筑面积共196.8平方米;龙湖及四新2个哨卡,建筑面积共199.94平方米;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项目建设采用代建制。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643.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15.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1.36万元,基本预备费125.8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和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管理局部门预算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七、项目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法律法规及国家和我省有关工程项目招投标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省林业局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并经中共武夷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备案。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函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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