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4-00169
  • 文号:闽发改网审数据函〔2024〕71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4-06-03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数字人大(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数字人大(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数字人大(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4-06-04 17:54

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申请批复福建数字人大(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闽数集函〔2024〕1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数字人大(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数字人大(一期)项目(项目编码:2402-350000-04-04-112957)。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号。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四、项目应用需求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包括数字人大标准规范建设、统一登录门户建设、立法工作平台建设(含福建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升级改造福建省人大备案审查信息系统)、监督工作平台建设(升级现有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代表工作平台建设(含福建省人大代表信息库、福建省人大人事任免工作系统、福建省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和选民登记系统、福建省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系统)、机关工作平台建设(依托省级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定制化开发、福建省人大智慧信访系统、福建省人大信报管理系统、福建省人大门户网站升级、福建数字人大移动端),以及数据迁移工作等。

  六、项目建设期限:批复后12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91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45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67.6万元(详见附件)。建设资金按照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的《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和《福建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以注册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概算的30%,所需资金从数字福建专项资金支出,其余建设资金由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自筹。

  八、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要求(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系统集成)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标工作。鉴于该项目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均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十、建设应用要求

  (一)落实国家信创工作要求,按照信创技术路线组织建设,相关应用系统应部署在省级信创云平台。

  (二)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落实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同步做好资产管理、安全使用等工作。

  (三)落实《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将本项目的无条件共享类、有条件共享类政务数据全量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登记、汇聚、更新,暂不共享类政务数据通过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开放数据服务接口,满足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数据共享应用需求。将相关数据接口、便民政务服务接入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省网上办事大厅等基础公共平台,充分考虑全省政务服务的数据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加大政务数据资源普遍开放力度,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推动数据资源场景式开发利用。

  (四)项目应充分利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已有资源和成果集约化建设。

  十一、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函为准。

  十二、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据此函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数字人大(一期)项目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数字人大(一期)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项目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备注

项目工程费用

845.00

 

1

数字人大标准规范建设

15.00

 

2

数字人大统一登录门户

50.00

 

3

立法工作平台

105.00

 

(1)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60.00

 

(2)

备案审查信息系统(升级改造)

45.00

 

4

监督工作平台

60.00

 

(1)

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升级改造)

60.00

 

5

代表工作平台

365.00

 

(1)

人大代表信息库

40.00

 

(2)

人大人事任免工作系统

35.00

 

(3)

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和选民登记系统

30.00

 

(4)

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系统

260.00

 

6

机关工作平台

230.00

 

(1)

依托省级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定制化开发

20.00

 

(2)

省人大智慧信访系统

100.00

 

(3)

省人信报管理系统

15.00

 

(4)

省人大门户网站(升级改造)

15.00

 

(5)

数字人大移动端

80.00

 

7

数据迁移

20.00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67.60

 

1

系统集成费

16.90 

(工程费用)×2%

2

信息工程监理费

8.45

(工程费用)×1%

3

系统测试、安全测评与密码评估费

25.35 

(工程费用)×3%

4

项目管理与可研设计费

16.90 

(工程费用)×2%

合计

912.60

一+二

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申请批复福建数字人大(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闽数集函〔2024〕1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数字人大(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数字人大(一期)项目(项目编码:2402-350000-04-04-112957)。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5号。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四、项目应用需求单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包括数字人大标准规范建设、统一登录门户建设、立法工作平台建设(含福建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升级改造福建省人大备案审查信息系统)、监督工作平台建设(升级现有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代表工作平台建设(含福建省人大代表信息库、福建省人大人事任免工作系统、福建省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和选民登记系统、福建省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系统)、机关工作平台建设(依托省级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定制化开发、福建省人大智慧信访系统、福建省人大信报管理系统、福建省人大门户网站升级、福建数字人大移动端),以及数据迁移工作等。

  六、项目建设期限:批复后12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91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45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67.6万元(详见附件)。建设资金按照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的《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实施方案》和《福建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以注册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比例不超过项目投资概算的30%,所需资金从数字福建专项资金支出,其余建设资金由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自筹。

  八、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要求(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系统集成)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标工作。鉴于该项目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均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十、建设应用要求

  (一)落实国家信创工作要求,按照信创技术路线组织建设,相关应用系统应部署在省级信创云平台。

  (二)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落实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同步做好资产管理、安全使用等工作。

  (三)落实《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将本项目的无条件共享类、有条件共享类政务数据全量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登记、汇聚、更新,暂不共享类政务数据通过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开放数据服务接口,满足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数据共享应用需求。将相关数据接口、便民政务服务接入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省网上办事大厅等基础公共平台,充分考虑全省政务服务的数据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加大政务数据资源普遍开放力度,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推动数据资源场景式开发利用。

  (四)项目应充分利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已有资源和成果集约化建设。

  十一、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函为准。

  十二、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据此函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数字人大(一期)项目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数字人大(一期)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项目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备注

项目工程费用

845.00

 

1

数字人大标准规范建设

15.00

 

2

数字人大统一登录门户

50.00

 

3

立法工作平台

105.00

 

(1)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60.00

 

(2)

备案审查信息系统(升级改造)

45.00

 

4

监督工作平台

60.00

 

(1)

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升级改造)

60.00

 

5

代表工作平台

365.00

 

(1)

人大代表信息库

40.00

 

(2)

人大人事任免工作系统

35.00

 

(3)

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和选民登记系统

30.00

 

(4)

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系统

260.00

 

6

机关工作平台

230.00

 

(1)

依托省级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定制化开发

20.00

 

(2)

省人大智慧信访系统

100.00

 

(3)

省人信报管理系统

15.00

 

(4)

省人大门户网站(升级改造)

15.00

 

(5)

数字人大移动端

80.00

 

7

数据迁移

20.00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67.60

 

1

系统集成费

16.90 

(工程费用)×2%

2

信息工程监理费

8.45

(工程费用)×1%

3

系统测试、安全测评与密码评估费

25.35 

(工程费用)×3%

4

项目管理与可研设计费

16.90 

(工程费用)×2%

合计

912.60

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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