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3-00394
  • 文号:闽发改网审数字函〔2023〕173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3-12-29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智慧公安”重点攻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智慧公安”重点攻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智慧公安”重点攻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函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24-01-02 16:01

  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申请批复福建“智慧公安”重点攻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闽数集函〔2023〕11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智慧公安”重点攻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智慧公安”重点攻坚项目(项目编码:2311-350000-04-04-486173)。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大数据集团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四、项目应用需求单位:福建省公安厅。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省级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平台、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打击防范平台、福建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i闽警上指挥、反诈、政务移动审批、民警教育训练等移动警务应用;实现接处警警情数据规范改造、涉诈业务数据资源库和公安政务服务数据中心建设;建设省厅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跨省互联中心,升级建设公安应急通信系统、公安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和政务网(政务信息网+政务外网)与公安网之间的安全边界接入平台;对省级视频监控共享平台进行国标升级改造等。

  六、项目建设期限:批复后18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657.05万元,建设资金按照省大数据公司组建和运营有关事项要求,以注册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项目投资概算的30%,所需资金从3亿元注册资本金中支出,其余建设资金由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自筹。

  八、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要求,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系统集成)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标工作。鉴于该项目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均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建设应用要求

  (一)落实国家信创工作要求,按照信创技术路线组织建设,相关应用系统应依托信创云环境进行部署。

  (二)项目单位应落实资产管理、安全使用等方面工作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三)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四)将相关数据接口、便民政务服务接入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等基础公共平台,充分考虑全省政务服务的数据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项目建设要落实《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并按照《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8号)、《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数字办〔2019〕12号)、《福建省级政务数据汇聚接入技术规范》等规定要求,及时将本项目的无条件共享类、有条件共享类政务数据全量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登记、汇聚、更新,暂不共享类政务数据通过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开放数据服务接口,满足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数据共享应用需求。

  (六)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加大政务数据资源普遍开放力度,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推动数据资源场景式开发利用。

  (七)项目应充分利用省公安厅已有的信息化建设成果开展建设。

  十一、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函为准。

  十二、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据此函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智慧公安”重点攻坚项目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智慧公安”重点攻坚项目投资概算表

编号 项目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备注
工程费用 6310  
1 核心应用建设 3190  
1.1  省级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平台 1212  
(1)   平台门户 40  
(2)   情报业务系统 550  
(3)   指挥业务系统 400  
(4)   行动业务系统 150  
(5)   情指行专题档案 72  
1.2  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打击防范平台 828  
(1)   平台门户 10  
(2)   预警处置应用 90  
(3)   回访劝阻应用 180  
(4)   侦查研判应用 360  
(5)   断卡行动应用 35  
(6)   技术反制应用 40  
(7)   反诈宣传应用 8  
(8)   成果统计应用 45  
(9)   事项配置应用 60  
1.3  福建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1150  
(1)   公安政务服务之窗 150 基础软件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项目统筹建设
(2)   公安业务办理平台 320  
(3)   公安政务服务管理平台 280  
(4)   警种业务系统改造 240  
(5)   原有应用及数据迁移改造 160  
2 统一业务基座 770  
2.1  移动警务平台 460  
(1)   场景式应用(包含情指行、反诈、政务审批、 300  
  移动办公、民警教育训练等移动警务应用)    
(2)   通用支撑能力(包含集中管控、消息密聊、 160  
  警务协同应用)    
2.2  智能化服务 280  
(1)   语义分析引擎 100  
(2)   区块链 60  
(3)   图计算引擎 120  
2.3  公安政务服务能力中心 0  
2.4  联动协同服务 30  
3 统一数据资源 500  
3.1   接处警警情数据规范改造 30  
3.2   涉诈业务数据资源库 190  
3.3   公安政务服务数据中心 260  
3.4   API接口服务管理 20  
4 统一基础支撑 1200  
4.1   PDT省省联网系统 130  
4.2   公安应急通信系统升级 320  
4.3   公安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升级 342  
4.4   安全边界接入平台(政务网与公安网) 392  
4.5   标准建设 16  
5 视频平台 650  
5.1   省级视频监控共享平台GB35114升级改造 65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47.05  
1 系统集成费 94.65 (工程费用)×1.5%
2 信息工程建设监理费 63.1 (工程费用)×1%
3 系统测试、密码评估与安全测评费 126.2 (工程费用)×2%
4 项目管理与可研初设费 63.1 (工程费用)×1%
  计: 6657.05 (一+二)

  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申请批复福建“智慧公安”重点攻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闽数集函〔2023〕11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智慧公安”重点攻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智慧公安”重点攻坚项目(项目编码:2311-350000-04-04-486173)。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大数据集团全资子公司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四、项目应用需求单位:福建省公安厅。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省级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平台、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打击防范平台、福建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i闽警上指挥、反诈、政务移动审批、民警教育训练等移动警务应用;实现接处警警情数据规范改造、涉诈业务数据资源库和公安政务服务数据中心建设;建设省厅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跨省互联中心,升级建设公安应急通信系统、公安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和政务网(政务信息网+政务外网)与公安网之间的安全边界接入平台;对省级视频监控共享平台进行国标升级改造等。

  六、项目建设期限:批复后18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657.05万元,建设资金按照省大数据公司组建和运营有关事项要求,以注册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项目投资概算的30%,所需资金从3亿元注册资本金中支出,其余建设资金由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自筹。

  八、节能审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要求,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系统集成)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标工作。鉴于该项目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均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建设应用要求

  (一)落实国家信创工作要求,按照信创技术路线组织建设,相关应用系统应依托信创云环境进行部署。

  (二)项目单位应落实资产管理、安全使用等方面工作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

  (三)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四)将相关数据接口、便民政务服务接入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等基础公共平台,充分考虑全省政务服务的数据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提升公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项目建设要落实《福建省一体化公共数据体系建设方案》,并按照《福建省大数据发展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8号)、《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数字办〔2019〕12号)、《福建省级政务数据汇聚接入技术规范》等规定要求,及时将本项目的无条件共享类、有条件共享类政务数据全量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登记、汇聚、更新,暂不共享类政务数据通过向省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开放数据服务接口,满足全省各级政务部门数据共享应用需求。

  (六)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统一开放平台加大政务数据资源普遍开放力度,依托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服务平台推动数据资源场景式开发利用。

  (七)项目应充分利用省公安厅已有的信息化建设成果开展建设。

  十一、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函为准。

  十二、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据此函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智慧公安”重点攻坚项目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智慧公安”重点攻坚项目投资概算表

编号 项目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备注
工程费用 6310  
1 核心应用建设 3190  
1.1  省级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平台 1212  
(1)   平台门户 40  
(2)   情报业务系统 550  
(3)   指挥业务系统 400  
(4)   行动业务系统 150  
(5)   情指行专题档案 72  
1.2  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打击防范平台 828  
(1)   平台门户 10  
(2)   预警处置应用 90  
(3)   回访劝阻应用 180  
(4)   侦查研判应用 360  
(5)   断卡行动应用 35  
(6)   技术反制应用 40  
(7)   反诈宣传应用 8  
(8)   成果统计应用 45  
(9)   事项配置应用 60  
1.3  福建公安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1150  
(1)   公安政务服务之窗 150 基础软件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项目统筹建设
(2)   公安业务办理平台 320  
(3)   公安政务服务管理平台 280  
(4)   警种业务系统改造 240  
(5)   原有应用及数据迁移改造 160  
2 统一业务基座 770  
2.1  移动警务平台 460  
(1)   场景式应用(包含情指行、反诈、政务审批、 300  
  移动办公、民警教育训练等移动警务应用)    
(2)   通用支撑能力(包含集中管控、消息密聊、 160  
  警务协同应用)    
2.2  智能化服务 280  
(1)   语义分析引擎 100  
(2)   区块链 60  
(3)   图计算引擎 120  
2.3  公安政务服务能力中心 0  
2.4  联动协同服务 30  
3 统一数据资源 500  
3.1   接处警警情数据规范改造 30  
3.2   涉诈业务数据资源库 190  
3.3   公安政务服务数据中心 260  
3.4   API接口服务管理 20  
4 统一基础支撑 1200  
4.1   PDT省省联网系统 130  
4.2   公安应急通信系统升级 320  
4.3   公安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升级 342  
4.4   安全边界接入平台(政务网与公安网) 392  
4.5   标准建设 16  
5 视频平台 650  
5.1   省级视频监控共享平台GB35114升级改造 650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47.05  
1 系统集成费 94.65 (工程费用)×1.5%
2 信息工程建设监理费 63.1 (工程费用)×1%
3 系统测试、密码评估与安全测评费 126.2 (工程费用)×2%
4 项目管理与可研初设费 63.1 (工程费用)×1%
  计: 6657.05 (一+二)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