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3-00317
- 文号:闽发改价格〔2023〕49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3-11-27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福建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福建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版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福建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共计3类13项,其中,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10项。
二、各市、县(区)应及时制定本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于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三、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将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实施动态调整,各级发改部门对收费政策发生变动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或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新的政策文件,并每年在门户网站上公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权益。
四、本通知下发后,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福建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版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福建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共计3类13项,其中,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10项。
二、各市、县(区)应及时制定本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于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三、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将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实施动态调整,各级发改部门对收费政策发生变动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及时通过门户网站或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新的政策文件,并每年在门户网站上公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权益。
四、本通知下发后,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或省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福建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