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2-00131
  • 文号:闽发改工业函〔2022〕131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2-03-31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立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协调小组的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立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协调小组的函
  • 有效性: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成立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协调小组的函
来源:本网 时间: 2022-04-01 10:37

宁德市人民政府,省工信厅、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延伸拓展全产业链条,打造特色产业集聚区,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有关工作安排,成立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协调小组,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专项协调小组成员

  组  长:郭宁宁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孟  芊 省发改委主任

  张永宁 宁德市政府市长

  成  员:张文洋 省发改委副主任

  吴添富 省工信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周世举 省科技厅副厅长

  杨  隽 省财政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翁惠明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郑佩祥 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专项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省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省发改委副主任张文洋,副主任由省发改委高技术处处长洪永佳、省发改委工业处二级调研员赵霞英、宁德市工信局局长韦芝富担任,专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处室(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根据工作需要,经专项协调小组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专项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任务

  (一)培优扶强宁德锂电龙头企业。支持宁德市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条件,发挥锂电生产核心环节先发优势,进一步做精主业、做大总量,扩大锂电先进产能规模,打造以东侨、蕉城为核心,辐射带动福安、福鼎、古田、屏南等周边县(市)的锂电产业发展格局,做优做强宁德锂电新能源新材料千亿产业集群。

  (二)延伸拓展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开展全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梳理,形成龙头企业清单、主要配套企业清单、锻长板清单、补短板清单、重点招商项目清单等,理清产业发展路径方向,研究出台支持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坚持“全省一盘棋”思想,鼓励宁德锂电龙头企业深耕福建,促进全省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动力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氟新材料、铜箔、铝箔和电芯制造、电池构建等产业链上下游贯通、产供销配套、大中小协同,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三)协调推动招商引资。充分发挥优势龙头企业作用,鼓励龙头企业建立产业联盟,借助企业信息渠道、商务渠道、人脉资源开展“以商招商”,着力引进一批上下游配套企业。按照“缺什么引什么、弱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产业链招商”,动态更新年度重点招商项目目录,组织专场产业对接会,引导资本投向产业链高端环节和关键缺失环节,争取落地一批重大项目。

  (四)支持产业研发创新。继续支持电化学储能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1C创新实验室等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相关企业不断推动产品研发和工艺创新,鼓励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重点领域设立若干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储备培育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预备队。加大产业领军团队培育和引进力度,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与人才链精准对接,强化重大人才工程与重大科技计划相衔接、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协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工作,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部门)和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跟踪反馈机制,每月收集、汇总、协调、反馈各地提出的问题和诉求,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重点工作事项及需协调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协调服务。完善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机制,建立招商项目全生命周期推进落实机制,加强日常跟踪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市、县(区)层面问题由属地政府负责协调,省级层面问题由专项协调小组研究协调,重大事项纳入省政府“一月一协调”工作机制,共性问题集中研究解决,个别问题专题研究解决,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跟踪落实、对账销号。

  (三)加强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集约节约、分类保障的原则,加强用地、用海、用林、用能等要素保障,盘活优化存量指标,积极向国家争取增量指标,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龙头企业发展。支持龙头企业按市场方式发起设立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金或扩大现有基金规模,鼓励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参与,加大产业链项目跟投力度。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人民政府,省工信厅、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全省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延伸拓展全产业链条,打造特色产业集聚区,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有关工作安排,成立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协调小组,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专项协调小组成员

  组  长:郭宁宁 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孟  芊 省发改委主任

  张永宁 宁德市政府市长

  成  员:张文洋 省发改委副主任

  吴添富 省工信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周世举 省科技厅副厅长

  杨  隽 省财政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翁惠明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郑佩祥 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专项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设在省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省发改委副主任张文洋,副主任由省发改委高技术处处长洪永佳、省发改委工业处二级调研员赵霞英、宁德市工信局局长韦芝富担任,专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处室(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根据工作需要,经专项协调小组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专项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任务

  (一)培优扶强宁德锂电龙头企业。支持宁德市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条件,发挥锂电生产核心环节先发优势,进一步做精主业、做大总量,扩大锂电先进产能规模,打造以东侨、蕉城为核心,辐射带动福安、福鼎、古田、屏南等周边县(市)的锂电产业发展格局,做优做强宁德锂电新能源新材料千亿产业集群。

  (二)延伸拓展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开展全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梳理,形成龙头企业清单、主要配套企业清单、锻长板清单、补短板清单、重点招商项目清单等,理清产业发展路径方向,研究出台支持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坚持“全省一盘棋”思想,鼓励宁德锂电龙头企业深耕福建,促进全省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动力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氟新材料、铜箔、铝箔和电芯制造、电池构建等产业链上下游贯通、产供销配套、大中小协同,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

  (三)协调推动招商引资。充分发挥优势龙头企业作用,鼓励龙头企业建立产业联盟,借助企业信息渠道、商务渠道、人脉资源开展“以商招商”,着力引进一批上下游配套企业。按照“缺什么引什么、弱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产业链招商”,动态更新年度重点招商项目目录,组织专场产业对接会,引导资本投向产业链高端环节和关键缺失环节,争取落地一批重大项目。

  (四)支持产业研发创新。继续支持电化学储能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1C创新实验室等研发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相关企业不断推动产品研发和工艺创新,鼓励在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重点领域设立若干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储备培育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预备队。加大产业领军团队培育和引进力度,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与人才链精准对接,强化重大人才工程与重大科技计划相衔接、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协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工作,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部门)和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跟踪反馈机制,每月收集、汇总、协调、反馈各地提出的问题和诉求,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重点工作事项及需协调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协调服务。完善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机制,建立招商项目全生命周期推进落实机制,加强日常跟踪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市、县(区)层面问题由属地政府负责协调,省级层面问题由专项协调小组研究协调,重大事项纳入省政府“一月一协调”工作机制,共性问题集中研究解决,个别问题专题研究解决,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跟踪落实、对账销号。

  (三)加强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集约节约、分类保障的原则,加强用地、用海、用林、用能等要素保障,盘活优化存量指标,积极向国家争取增量指标,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龙头企业发展。支持龙头企业按市场方式发起设立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金或扩大现有基金规模,鼓励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参与,加大产业链项目跟投力度。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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