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1-00338
  • 文号:闽发改网审数字函〔2021〕168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1-11-23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公安厅信息中心机房及业务系统迁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复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公安厅信息中心机房及业务系统迁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复函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公安厅信息中心机房及业务系统迁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复函
来源:本网 时间: 2021-11-25 10:44

省公安厅: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福建省公安厅信息中心机房及业务系统迁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闽公函〔2021〕16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公安厅信息中心机房及业务系统迁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厅信息中心机房及业务系统迁移项目(项目编码:2106-350000-04-02-371941)。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公安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公安机房搬迁、现有应用系统迁移上云、图控中心迁移整合等。

  五、项目建设期限:批复后12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20万元,由省公安厅自筹。

  七、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业主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并根据《福建省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项目设计、监理及其他(系统集成与培训费)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建设应用要求: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十、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复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复函为准。

  十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据此函复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省公安厅信息中心机房及业务系统迁移项目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公安厅信息中心机房及业务系统迁移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概算

(万元)

备注

项目工程费用

875.00

 

1

设备物理搬迁

90.00

 

2

业务系统迁移整合

550.00

 

3

业务系统安全等保测评

150.00

 

4

图控中心迁移整合

85.00

 

项目建设其他费用

44.61

 

1

系统集成与培训费

13.13

工程费用×1.5%

2

信息工程监理费

17.50

工程费用×2%

3

项目可研设计费

13.98

按合同价格

总计

919.61

+二

省公安厅: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福建省公安厅信息中心机房及业务系统迁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函》(闽公函〔2021〕16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公安厅信息中心机房及业务系统迁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厅信息中心机房及业务系统迁移项目(项目编码:2106-350000-04-02-371941)。

  二、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公安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公安机房搬迁、现有应用系统迁移上云、图控中心迁移整合等。

  五、项目建设期限:批复后12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20万元,由省公安厅自筹。

  七、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业主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并根据《福建省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项目设计、监理及其他(系统集成与培训费)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建设应用要求: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十、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复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复函为准。

  十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据此函复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省公安厅信息中心机房及业务系统迁移项目投资概算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公安厅信息中心机房及业务系统迁移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概算

(万元)

备注

项目工程费用

875.00

 

1

设备物理搬迁

90.00

 

2

业务系统迁移整合

550.00

 

3

业务系统安全等保测评

150.00

 

4

图控中心迁移整合

85.00

 

项目建设其他费用

44.61

 

1

系统集成与培训费

13.13

工程费用×1.5%

2

信息工程监理费

17.50

工程费用×2%

3

项目可研设计费

13.98

按合同价格

总计

919.61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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