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1-00297
- 文号:闽发改外经备〔2021〕41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1-10-22
- 标题: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 内容概述: 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蔚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蔚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共同增资开曼公司NEU Battery Asset Co.,Ltd.并分别获得23.75%股权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蔚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共同增资开曼公司NEU Battery Asset Co.,Ltd.并分别获得23.75%股权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项目编码:2108-350000-04-05-215003。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一、项目名称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蔚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共同增资开曼公司NEU Battery Asset Co.,Ltd.并分别获得23.75%股权项目 |
||
二、投资主体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350900587527783P;武汉蔚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420100MA49JKY15E |
||
三、投资地点 |
直接目的地 |
中国香港-中国香港 |
|
最终目的地 |
开曼群岛-开曼群岛 |
||
四、项目总投资 |
4000万美元 |
||
五、中方投资额 |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
2000万美元 |
|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
2000万美元 |
||
六、中方投资额构成 |
|||
境内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入货币1000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1000万美元);境内武汉蔚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投入货币1000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1000万美元)。 |
|||
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
|||
(1)收购标的情况: 被收购企业名称:NEU Battery Asset Co.,Ltd. 注册地:开曼群岛 注册资本:5万美元 股权结构:Nio Inc.(一家注册于开曼群岛的公司)100%控股 主要资产:实际资产持有及业务运营企业为Instant Power Europe B.V.(一家注册于荷兰的公司),主要提供电池运营管理和租用服务, 资产主要在欧洲荷兰,业务服务范围主要在欧洲,目前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2)收购方案: 宁德时代向香港子公司香港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000万美元,由香港时代投资1000万美元认购目标企业1000万股普通股,持有目标企业23.75%股权。武汉蔚能向香港子公司蔚能香港有限公司增资1000万美元,由蔚能香港投资1000万美元认购目标企业1000万股普通股,持有目标企业23.75%股权。 本次投资还涉及两家境外企业, 即NIO Inc.和Angel Prosperity Investment VII Limited。两家企业分别通过投资1000万美元认购目标企业1000万股普通股,各持有目标企业23.75%股权。 本次投资完成后, 香港时代持股23.75%, 蔚能香港持股23.75%, NIO Inc.持股23.75%, Angel Prosperity Investment VII Limited持股23.75%, ESOP持股5%(系员工持股平台, 为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 |
|||
八、备注 |
|||
无。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蔚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蔚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共同增资开曼公司NEU Battery Asset Co.,Ltd.并分别获得23.75%股权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收悉。根据《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对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蔚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共同增资开曼公司NEU Battery Asset Co.,Ltd.并分别获得23.75%股权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项目编码:2108-350000-04-05-215003。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项目完成的,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一、项目名称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武汉蔚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共同增资开曼公司NEU Battery Asset Co.,Ltd.并分别获得23.75%股权项目 |
||
二、投资主体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350900587527783P;武汉蔚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420100MA49JKY15E |
||
三、投资地点 |
直接目的地 |
中国香港-中国香港 |
|
最终目的地 |
开曼群岛-开曼群岛 |
||
四、项目总投资 |
4000万美元 |
||
五、中方投资额 |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
2000万美元 |
|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
2000万美元 |
||
六、中方投资额构成 |
|||
境内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入货币1000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1000万美元);境内武汉蔚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投入货币1000万美元(其中,自有资金1000万美元)。 |
|||
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
|||
(1)收购标的情况: 被收购企业名称:NEU Battery Asset Co.,Ltd. 注册地:开曼群岛 注册资本:5万美元 股权结构:Nio Inc.(一家注册于开曼群岛的公司)100%控股 主要资产:实际资产持有及业务运营企业为Instant Power Europe B.V.(一家注册于荷兰的公司),主要提供电池运营管理和租用服务, 资产主要在欧洲荷兰,业务服务范围主要在欧洲,目前尚未实际开展业务。 (2)收购方案: 宁德时代向香港子公司香港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000万美元,由香港时代投资1000万美元认购目标企业1000万股普通股,持有目标企业23.75%股权。武汉蔚能向香港子公司蔚能香港有限公司增资1000万美元,由蔚能香港投资1000万美元认购目标企业1000万股普通股,持有目标企业23.75%股权。 本次投资还涉及两家境外企业, 即NIO Inc.和Angel Prosperity Investment VII Limited。两家企业分别通过投资1000万美元认购目标企业1000万股普通股,各持有目标企业23.75%股权。 本次投资完成后, 香港时代持股23.75%, 蔚能香港持股23.75%, NIO Inc.持股23.75%, Angel Prosperity Investment VII Limited持股23.75%, ESOP持股5%(系员工持股平台, 为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 |
|||
八、备注 |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