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1-00148
  • 文号:闽发改投资〔2021〕350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1-06-04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 2021-06-08 08:57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投资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通知精神,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合理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现就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四个更大”要求、“一个福建篇章”总目标和四项重点任务,高度重视前期工作,充分认识项目前期工作对加快项目建设、拉动有效投资的重要意义,将前期工作作为落实规划产业政策、加快项目落地的“重中之重”做深、做细、做实。要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一个项目、一个专员、一套专班、一笔资金、一跟到底”机制,研究细化“一项一策”,全力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二、加强协调沟通。各地要强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沟通协调机制,深入推进“一线工作法”,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加强沟通,督促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要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调度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需要省级层面协调或向上沟通争取的事项,各地要及时梳理汇总上报,重大问题纳入省政府重大项目月度协调会研究。

  三、加快项目审批。各地要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简化、整合项目报建手续,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优化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推行前置审批事项并联审批。加快办理项目用地、用海、规划许可、环评、水土保持、能评、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依法依规加快项目前期进度。从办成项目前期“一件事”出发,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衔接,探索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选址、环境影响评估、安全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等事项,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

  四、加大前期投入。省级预算内投资安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正向激励奖励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支持各地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主要支持由政府牵头推进的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和社会事业项目规划研究编制、项目咨询论证评估等前期工作。各地要加大本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强化资金规范管理,为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强化项目储备。各地要紧扣“十四五”建设规划和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主线,重点围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海洋经济、闽台融合等领域,以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建设为抓手,加快谋划储备一批有利于补短板、强弱项、利长远的重大项目。要坚持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加快形成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项目储备质量。要建立以项目开工和投资入统为衡量标准的招商签约项目落地机制,加快对接落地一批重大项目。

  六、扎实推进专债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前期工作,充分认识落实项目前期工作是争取专项债券支持的重要前提。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反馈的今年专项债准备项目清单,各地要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确保债券发行后及时投入项目建设。在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的同时,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优先保障省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各地要结合以上工作要求高质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及早开工建设,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增强投资增长后劲,发挥投资关键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设区市发改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投资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通知精神,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合理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现就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四个更大”要求、“一个福建篇章”总目标和四项重点任务,高度重视前期工作,充分认识项目前期工作对加快项目建设、拉动有效投资的重要意义,将前期工作作为落实规划产业政策、加快项目落地的“重中之重”做深、做细、做实。要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一个项目、一个专员、一套专班、一笔资金、一跟到底”机制,研究细化“一项一策”,全力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二、加强协调沟通。各地要强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沟通协调机制,深入推进“一线工作法”,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加强沟通,督促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要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调度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需要省级层面协调或向上沟通争取的事项,各地要及时梳理汇总上报,重大问题纳入省政府重大项目月度协调会研究。

  三、加快项目审批。各地要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简化、整合项目报建手续,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优化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推行前置审批事项并联审批。加快办理项目用地、用海、规划许可、环评、水土保持、能评、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依法依规加快项目前期进度。从办成项目前期“一件事”出发,健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强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衔接,探索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用地预审、选址、环境影响评估、安全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等事项,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

  四、加大前期投入。省级预算内投资安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正向激励奖励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支持各地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主要支持由政府牵头推进的重大基础设施、产业和社会事业项目规划研究编制、项目咨询论证评估等前期工作。各地要加大本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入,强化资金规范管理,为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强化项目储备。各地要紧扣“十四五”建设规划和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主线,重点围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海洋经济、闽台融合等领域,以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建设为抓手,加快谋划储备一批有利于补短板、强弱项、利长远的重大项目。要坚持分级负责、分类推进,加快形成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项目储备质量。要建立以项目开工和投资入统为衡量标准的招商签约项目落地机制,加快对接落地一批重大项目。

  六、扎实推进专债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前期工作,充分认识落实项目前期工作是争取专项债券支持的重要前提。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反馈的今年专项债准备项目清单,各地要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确保债券发行后及时投入项目建设。在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的同时,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优先保障省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各地要结合以上工作要求高质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及早开工建设,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增强投资增长后劲,发挥投资关键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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