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1-00084
  • 文号:闽发改商价〔2021〕170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1-03-26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燃气电厂有关电价的通知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燃气电厂有关电价的通知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燃气电厂有关电价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 2021-03-30 09:16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

  经省政府同意,调整莆田、晋江、厦门3家燃气电厂上网电价为0.523元/千瓦时,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三家燃气电厂2021年发电指标转让价格为0.30元/千瓦时。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福建晋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

  经省政府同意,调整莆田、晋江、厦门3家燃气电厂上网电价为0.523元/千瓦时,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三家燃气电厂2021年发电指标转让价格为0.30元/千瓦时。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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