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0-00357
- 文号:闽发改农业函〔2020〕53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0-11-17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闽江干流及重点河段防洪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复函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闽江干流及重点河段防洪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复函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请审批闽江干流及重点河段防洪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函》(闽水函〔2020〕690号)收悉。为进一步提升闽江流域防洪保障能力,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闽江干流及重点河段防洪提升工程是十分必要的。省水利厅项目评审中心也以闽水评技〔2020〕98号文出具了该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对闽江干流及重点河段防洪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复函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江干流及重点河段防洪提升工程。
二、建设地点:福州、三明、南平市,德化县、古田县。
三、主要建设任务和规模: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一期)、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等在建防洪工程20项;闽江上游沙溪流域防洪四期工程(永安段)、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等已批复项目2项;新增建设三元区、建阳区等15个县(市、
区)的34个防洪堤段。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工程估算总投资58亿元,资金除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外,其余由项目业主单位多方筹措解决。
请你厅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按照建设程序要求,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发挥工程效益。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请审批闽江干流及重点河段防洪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函》(闽水函〔2020〕690号)收悉。为进一步提升闽江流域防洪保障能力,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闽江干流及重点河段防洪提升工程是十分必要的。省水利厅项目评审中心也以闽水评技〔2020〕98号文出具了该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对闽江干流及重点河段防洪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复函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江干流及重点河段防洪提升工程。
二、建设地点:福州、三明、南平市,德化县、古田县。
三、主要建设任务和规模: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一期)、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三期)等在建防洪工程20项;闽江上游沙溪流域防洪四期工程(永安段)、闽江防洪工程三明段(二期)等已批复项目2项;新增建设三元区、建阳区等15个县(市、
区)的34个防洪堤段。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工程估算总投资58亿元,资金除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外,其余由项目业主单位多方筹措解决。
请你厅督促项目业主单位,按照建设程序要求,进一步深化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发挥工程效益。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