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20-00304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20〕153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20-10-12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104线蕉城区城南福洋至飞鸾孝岐头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104线蕉城区城南福洋至飞鸾孝岐头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104线蕉城区城南福洋至飞鸾孝岐头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20-10-14 11:07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国道G104线蕉城区城南福洋至飞鸾孝岐头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发改交能〔2020〕15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国道G104线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对完善我省普通国省干线路网布局,提升国道通行能力,服务产业项目落地,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国防交通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国道G104线蕉城区城南福洋至飞鸾孝岐头段改扩建工程(投资项目编码:2020-350902-54-01-003364)。

  二、项目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三、项目单位: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路线起于蕉城区城南镇福洋村,顺接国道G104线福洋木材市场至福洋村段,途经蚶岐村、岐头鼻、车里湾,建岐头鼻大桥、车里湾大桥,终于飞鸾镇孝岐头,顺接现状国道G104线,路线全长约5.2公里。

  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9.1米,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7亿元。项目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蕉城区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承担,纳入蕉城区财政年度预算分年度下达,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项目招标内容:根据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审定(宁区政函〔2020〕155号),项目社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面线型,减少高填深挖和高边坡,集约节约用地。

  (二)加强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沟通对接,深化与沈海高速并行路段建设方案。

  (三)综合考虑城镇规划、产业园区规划、路网规划以及沿线居民出行需求,进一步优化交叉方案。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国道G104线蕉城区城南福洋至飞鸾孝岐头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发改交能〔2020〕15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国道G104线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对完善我省普通国省干线路网布局,提升国道通行能力,服务产业项目落地,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国防交通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国道G104线蕉城区城南福洋至飞鸾孝岐头段改扩建工程(投资项目编码:2020-350902-54-01-003364)。

  二、项目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

  三、项目单位: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路线起于蕉城区城南镇福洋村,顺接国道G104线福洋木材市场至福洋村段,途经蚶岐村、岐头鼻、车里湾,建岐头鼻大桥、车里湾大桥,终于飞鸾镇孝岐头,顺接现状国道G104线,路线全长约5.2公里。

  项目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9.1米,桥梁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它技术标准按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7亿元。项目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蕉城区人民政府安排财政资金承担,纳入蕉城区财政年度预算分年度下达,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七、项目招标内容:根据招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的通知》(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审定(宁区政函〔2020〕155号),项目社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下阶段设计中,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水利、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面线型,减少高填深挖和高边坡,集约节约用地。

  (二)加强与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沟通对接,深化与沈海高速并行路段建设方案。

  (三)综合考虑城镇规划、产业园区规划、路网规划以及沿线居民出行需求,进一步优化交叉方案。

  十、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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