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19-00348
  • 文号:闽发改网审交通〔2019〕189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生成日期:2019-10-24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南国家高速公路永春互通至汤城枢纽段及沙厦国家高速公路德化至汤城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南国家高速公路永春互通至汤城枢纽段及沙厦国家高速公路德化至汤城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南国家高速公路永春互通至汤城枢纽段及沙厦国家高速公路德化至汤城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本网 时间: 2019-10-25 14:25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泉南国家高速公路永春互通至汤城枢纽段及沙厦国家高速公路德化至汤城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泉发改审〔2019〕10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泉南高速公路和沙厦高速公路的重要路段,项目建设对提升国家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完善福建省高速公路网络,改善区域交通出行条件,促进闽西南协同发展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国防交通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泉南国家高速公路永春互通至汤城枢纽段及沙厦国家高速公路德化至汤城枢纽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016-350000-48-01-001554)。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春县。

  三、项目建设单位:泉州市泉三高速公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泉南高速永春互通至汤城枢纽段改扩建工程起自永春互通,经磻溪、岩峰、蓬壶、止于汤城枢纽互通,路线全长约21.4公里,其中:永春互通至磻溪枢纽段约3.5公里采用两侧拼宽成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米;磻溪枢纽至岩峰枢纽段约7.5公里采用新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岩峰枢纽至蓬壶互通北段采用两侧拼宽成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0.5米;蓬壶互通北至终点段约3公里采用右幅拓宽至四车道高速公路,左幅维持原设计,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2.5米。主线在永春、磻溪(枢纽)、石鼓、岩峰(枢纽)、蓬壶(含U型转弯匝道)、汤城(枢纽)6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其中新增石鼓1处互通式立交,改扩建其余5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石鼓互通连接线,长约1公里。

  沙厦高速德化至汤城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原高速公路长约10公里,其中:德化至苏坑段约4公里完全利用;原苏坑至汤城枢纽长约6公里双向四车道作为改扩建上行线,新建两车道作为下行线,新建里程约10.9公里,起自苏坑镇,接沙厦高速公路尤溪至汤城枢纽相应路段,经吾峰,止于蓬壶镇南侧,接拟改扩建的泉南国家高速永春至汤城枢纽相应路段。新建路段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75米。

  项目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互通及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40.74亿元,其中静态投资约38.4亿元。其中,交通运输部安排车购税资金9.51亿元,泉州市政府安排财政性资金5.65亿元,共计15.16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37%。资本金以外投资由泉州市政府发行债券等依法筹措解决,不违规举债,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本项目采用政府还债模式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七、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八、根据招投标法律、法规及《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服务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永春县人民政府组织审查并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结论,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和水源保护地调查,进一步优化路线方案设计和平、纵线形,尽可能减少占用耕地。

  (二)下阶段扩建方案研究中,进一步优化设计,消除既有路段现状安全隐患,在确保行车安全顺畅基础上,研究提高通行能力和技术标准。

  (三)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

  (四)结合区域公路网及城乡规划,结合交通流量流向分析预测、地形条件,进一步优化互通式立交布设方案,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和工程界面的划分。

  (五)做好施工期间道路的交通组织设计,确保施工期间道路安全畅通。

  十一、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三、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泉南国家高速公路永春互通至汤城枢纽段及沙厦国家高速公路德化至汤城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泉发改审〔2019〕10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泉南高速公路和沙厦高速公路的重要路段,项目建设对提升国家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完善福建省高速公路网络,改善区域交通出行条件,促进闽西南协同发展区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国防交通保障能力等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建设泉南国家高速公路永春互通至汤城枢纽段及沙厦国家高速公路德化至汤城枢纽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016-350000-48-01-001554)。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春县。

  三、项目建设单位:泉州市泉三高速公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泉南高速永春互通至汤城枢纽段改扩建工程起自永春互通,经磻溪、岩峰、蓬壶、止于汤城枢纽互通,路线全长约21.4公里,其中:永春互通至磻溪枢纽段约3.5公里采用两侧拼宽成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米;磻溪枢纽至岩峰枢纽段约7.5公里采用新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岩峰枢纽至蓬壶互通北段采用两侧拼宽成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0.5米;蓬壶互通北至终点段约3公里采用右幅拓宽至四车道高速公路,左幅维持原设计,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2.5米。主线在永春、磻溪(枢纽)、石鼓、岩峰(枢纽)、蓬壶(含U型转弯匝道)、汤城(枢纽)6处设置互通式立交,其中新增石鼓1处互通式立交,改扩建其余5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石鼓互通连接线,长约1公里。

  沙厦高速德化至汤城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原高速公路长约10公里,其中:德化至苏坑段约4公里完全利用;原苏坑至汤城枢纽长约6公里双向四车道作为改扩建上行线,新建两车道作为下行线,新建里程约10.9公里,起自苏坑镇,接沙厦高速公路尤溪至汤城枢纽相应路段,经吾峰,止于蓬壶镇南侧,接拟改扩建的泉南国家高速永春至汤城枢纽相应路段。新建路段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75米。

  项目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互通及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它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40.74亿元,其中静态投资约38.4亿元。其中,交通运输部安排车购税资金9.51亿元,泉州市政府安排财政性资金5.65亿元,共计15.16亿元作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37%。资本金以外投资由泉州市政府发行债券等依法筹措解决,不违规举债,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本项目采用政府还债模式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经营管理应严格执行《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

  七、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八、根据招投标法律、法规及《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服务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永春县人民政府组织审查并同意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结论,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在后续阶段要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和水源保护地调查,进一步优化路线方案设计和平、纵线形,尽可能减少占用耕地。

  (二)下阶段扩建方案研究中,进一步优化设计,消除既有路段现状安全隐患,在确保行车安全顺畅基础上,研究提高通行能力和技术标准。

  (三)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措施。

  (四)结合区域公路网及城乡规划,结合交通流量流向分析预测、地形条件,进一步优化互通式立交布设方案,做好与相关公路的衔接和工程界面的划分。

  (五)做好施工期间道路的交通组织设计,确保施工期间道路安全畅通。

  十一、请你委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公路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合理掌握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三、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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