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16-05910
  • 文号:闽发改网交通〔2016〕118号
  • 发布机构:省发改委
  • 生成日期:2016-08-30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16-08-31 17:18

闽发改网交通〔2016〕118号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发改铁轨〔2016〕79号)及有关附件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5~2021年)》的主干线建设项目,其连接福州市主城区、长乐市区和长乐国际机场。为完善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进一步增强沿线各城市组团与中心城区的交通联系,加快福州城市“沿江向海”发展,更好地支撑福建自贸区建设和福州新区开放开发,促进民航新一轮发展,同意建设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

  二、本工程起于仓山南台岛海峡国际会展中心,沿福泉高速公路福州连接线走行,经东部新城,公轨共建道庆洲大桥跨乌龙江,沿国道316(原省道203)走行,经海峡路、郑和路、东鹤路、道庆路、漳江大道、漳港镇,终于长乐国际机场。路线全长约41.362公里,其中高架线长6.765公里、过渡段长0.66公里、地下线长33.937公里。全线共设20座车站,其中高架站1座,地下站19座,全线与1、4、7、8、9号线等5条轨道线路形成6座换乘站。设横港车辆段和樟岚停车场,在横港车辆段内建网络第二控制中心,服务5~9号线共计5条轨道线路。设营前主变电所(与8、9号线共享)及万寿主变电所(与7号线共享)。

  本工程车辆采用B型车,采用直流1500伏架空接触网授电方式,最高运营时速100公里。初、近、远期均采用6辆编组,初期配属车辆34列/204辆。初期采用单一交路,近、远期采用大小交路套跑的运行方式,高峰小时发车对数分别为12对、18对和26对。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275.10亿元,不含道庆洲大桥公轨共建段(AK9+285~AK13+600)主体工程建设费用,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40%,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负责筹集。

  四、项目业主: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建设工期:4年。

  六、项目已按规定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并经我委审查,项目建成后初、近、远期年综合能耗分别为17640、21004和23957吨标准煤。请严格按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七、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福州市政府(榕政综〔2016〕251号)审定,项目社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项目审批相关文件是: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182201600027号,选字第35010120160142号);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2016〕预008号);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榕环保评〔2016〕8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长乐滨海新区段敷设方式的函(榕政函〔2016〕161号)。

  九、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认真做好招投标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地铁车辆设备自主化有关规定,确保车辆自主化率达到70%以上,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进口设备免税事宜。

  十、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及其报批前置手续等相关工作,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等各项措施。

  十一、请地方政府统筹加快长乐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报批,加快开展长乐滨海新区等待开发区域防洪规划及相关设施建设,抓紧研究长期稳定的运营补亏政策与措施,落实运营期资金补偿方案,为项目建设运营创造条件。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勘察;进一步优化线路和车站工程方案,依法确定征地拆迁范围,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进一步优化本工程与其他轨道交通线路衔接换乘方案,做好交通接驳设施规划与用地控制。

  十三、项目实施中如有重大变化,须及时上报我委。

  附件: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节能评估报告审查意见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节能评估报告审查意见

  2016年7月22日,省发改委组织召开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节能评估报告审查会,形成了专家组意见。会后,评估单位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了节能评估报告,经审查,原则同意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节能措施,具体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主要能源消费品种为电力,项目建成后初、近、远期年综合能耗分别为17640、21004和2395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初、近、远期年用电量分别为14353、17090和19493万千瓦时,符合有关节能规定要求。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线路因地制宜设置节能坡;选用自重轻的承载结构,合理布置车载设备等,实现车辆的轻量化;合理布置主变和牵引变电所位置,减少输电损耗;公共区通风空调应用屏蔽门制式,系统采用变频调节。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达到国家Ⅰ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空压机、变压器、电机、水泵、空调、照明器具等,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在车辆、车站站台、站厅、出入口等区域使用LED灯具等高效照明器具。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参照同行业先进耗能指标,实施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合理制定运营方案,提高列车满载率。

  三、请福州市发展改革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四、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闽发改网交通〔2016〕118号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上报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发改铁轨〔2016〕79号)及有关附件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是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5~2021年)》的主干线建设项目,其连接福州市主城区、长乐市区和长乐国际机场。为完善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进一步增强沿线各城市组团与中心城区的交通联系,加快福州城市“沿江向海”发展,更好地支撑福建自贸区建设和福州新区开放开发,促进民航新一轮发展,同意建设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

  二、本工程起于仓山南台岛海峡国际会展中心,沿福泉高速公路福州连接线走行,经东部新城,公轨共建道庆洲大桥跨乌龙江,沿国道316(原省道203)走行,经海峡路、郑和路、东鹤路、道庆路、漳江大道、漳港镇,终于长乐国际机场。路线全长约41.362公里,其中高架线长6.765公里、过渡段长0.66公里、地下线长33.937公里。全线共设20座车站,其中高架站1座,地下站19座,全线与1、4、7、8、9号线等5条轨道线路形成6座换乘站。设横港车辆段和樟岚停车场,在横港车辆段内建网络第二控制中心,服务5~9号线共计5条轨道线路。设营前主变电所(与8、9号线共享)及万寿主变电所(与7号线共享)。

  本工程车辆采用B型车,采用直流1500伏架空接触网授电方式,最高运营时速100公里。初、近、远期均采用6辆编组,初期配属车辆34列/204辆。初期采用单一交路,近、远期采用大小交路套跑的运行方式,高峰小时发车对数分别为12对、18对和26对。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275.10亿元,不含道庆洲大桥公轨共建段(AK9+285~AK13+600)主体工程建设费用,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40%,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负责筹集。

  四、项目业主: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建设工期:4年。

  六、项目已按规定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并经我委审查,项目建成后初、近、远期年综合能耗分别为17640、21004和23957吨标准煤。请严格按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七、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福州市政府(榕政综〔2016〕251号)审定,项目社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项目审批相关文件是: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182201600027号,选字第35010120160142号);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2016〕预008号);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榕环保评〔2016〕8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长乐滨海新区段敷设方式的函(榕政函〔2016〕161号)。

  九、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认真做好招投标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地铁车辆设备自主化有关规定,确保车辆自主化率达到70%以上,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进口设备免税事宜。

  十、请你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抓紧开展初步设计及其报批前置手续等相关工作,认真落实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和防洪、安全生产等各项措施。

  十一、请地方政府统筹加快长乐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报批,加快开展长乐滨海新区等待开发区域防洪规划及相关设施建设,抓紧研究长期稳定的运营补亏政策与措施,落实运营期资金补偿方案,为项目建设运营创造条件。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下阶段工作,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勘察;进一步优化线路和车站工程方案,依法确定征地拆迁范围,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进一步优化本工程与其他轨道交通线路衔接换乘方案,做好交通接驳设施规划与用地控制。

  十三、项目实施中如有重大变化,须及时上报我委。

  附件: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节能评估报告审查意见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节能评估报告审查意见

  2016年7月22日,省发改委组织召开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节能评估报告审查会,形成了专家组意见。会后,评估单位按照专家组评审意见修改完善了节能评估报告,经审查,原则同意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节能措施,具体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主要能源消费品种为电力,项目建成后初、近、远期年综合能耗分别为17640、21004和2395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初、近、远期年用电量分别为14353、17090和19493万千瓦时,符合有关节能规定要求。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评估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线路因地制宜设置节能坡;选用自重轻的承载结构,合理布置车载设备等,实现车辆的轻量化;合理布置主变和牵引变电所位置,减少输电损耗;公共区通风空调应用屏蔽门制式,系统采用变频调节。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达到国家Ⅰ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空压机、变压器、电机、水泵、空调、照明器具等,将能效指标作为重要的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在车辆、车站站台、站厅、出入口等区域使用LED灯具等高效照明器具。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参照同行业先进耗能指标,实施能源消耗定额管理制度;合理制定运营方案,提高列车满载率。

  三、请福州市发展改革委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评估报告书,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

  四、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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