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2-3000-2016-05763
  • 文号:闽发改网农业〔2016〕30号
  • 发布机构:省发改委
  • 生成日期:2016-03-23
  • 标题: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市西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内容概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市西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有效性: 有效并适时进行修订。 有效 有效。有效期至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莆田市西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时间: 2016-03-25 16:46

闽发改网农业〔2016〕30号

莆田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莆田市西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莆发改〔2016〕55号)悉。莆田市西音水库工程的建设可联合已建的后溪水库和在建的乌溪水库,通过蓄丰补枯,改善下游外度水库库容小、调蓄能力弱的状况,增加水库可供水量,提高萩芦溪下游供水区的供水、灌溉保证率,进一步缓解地区中远期供水需求矛盾,实施项目建设意义大。目前项目已由省水利厅出具了行业审查意见(闽水函〔2015〕59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闽水水保〔2015〕124号)和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批复(闽水水政〔2013〕41号)以及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闽水建规字〔2015〕2号),莆田市水利局出具了取水许可申请书,莆田市环境保护局批复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莆环保评〔2015〕56号),省库区移民开发局出具了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闽政移安置〔2015〕2号)、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核意见(闽政移函〔2016〕4号),省国土厅出具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2015〕预001号),莆田市规划局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第350300201407007号),莆田市政府出具了建设资金承诺函,省地震局出具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批复(闽震〔2015〕7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莆政综〔2015〕107号),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以闽投审业〔2016〕38号提出了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 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

  二、 建设单位:莆田市萩芦溪水库建设有限公司。

  三、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本工程主要由拦河坝、溢洪道、引水系统和电站等建筑物组成。水库总库容2857万立方米,电站装机2×750千瓦。

  西音水库为中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60279.62万元。资金除争取中央投资补助外,其余由业主单位多方筹措解决。

  五、建设年限:按28个月控制。

  六、项目节能

  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方案,随文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业主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上报审查审批。

  (二)请项目业主按照环保和水保的批复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按照用地预审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三)请莆田市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项目业主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实施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附件: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doc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发改网农业〔2016〕30号

莆田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请求审批莆田市西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莆发改〔2016〕55号)悉。莆田市西音水库工程的建设可联合已建的后溪水库和在建的乌溪水库,通过蓄丰补枯,改善下游外度水库库容小、调蓄能力弱的状况,增加水库可供水量,提高萩芦溪下游供水区的供水、灌溉保证率,进一步缓解地区中远期供水需求矛盾,实施项目建设意义大。目前项目已由省水利厅出具了行业审查意见(闽水函〔2015〕59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闽水水保〔2015〕124号)和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批复(闽水水政〔2013〕41号)以及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闽水建规字〔2015〕2号),莆田市水利局出具了取水许可申请书,莆田市环境保护局批复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莆环保评〔2015〕56号),省库区移民开发局出具了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闽政移安置〔2015〕2号)、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核意见(闽政移函〔2016〕4号),省国土厅出具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闽国土资〔2015〕预001号),莆田市规划局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第350300201407007号),莆田市政府出具了建设资金承诺函,省地震局出具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批复(闽震〔2015〕73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查意见(莆政综〔2015〕107号),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以闽投审业〔2016〕38号提出了评估报告。经研究,现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 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庄边镇。

  二、 建设单位:莆田市萩芦溪水库建设有限公司。

  三、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本工程主要由拦河坝、溢洪道、引水系统和电站等建筑物组成。水库总库容2857万立方米,电站装机2×750千瓦。

  西音水库为中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60279.62万元。资金除争取中央投资补助外,其余由业主单位多方筹措解决。

  五、建设年限:按28个月控制。

  六、项目节能

  原则同意项目节能方案,随文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请项目业主根据可研报告批复的总体意见,以及省水利厅行业审查意见、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意见,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抓紧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上报审查审批。

  (二)请项目业主按照环保和水保的批复要求,切实做好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按照用地预审意见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三)请莆田市政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征地拆迁补偿、生产生活安置等工作,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得到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项目业主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实施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附件: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doc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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